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山东省临朐县今年对镇街安全考核实行月通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制定考核标准。县政府安委会对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目标进行分解,制定出详细的考核标准,并以文件形式下发给各镇、街道,同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布置,讲明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奖惩政策等。
二是提报工作信息。每月结束后,各镇、街道将当月安全生产情况经主要领导审定后,以书面形式上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管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执法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行政许可和专项整治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其中,对执法检查文书等资料还要将复印件上报备查。
三是通报考核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依据考核标准,对各镇、街道上报的安全生产情况逐项进行对照考核。下月5日前,县政府安委会将上月考核情况以安全生产简报形式通报县委、县政府和各镇街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通过实行月通报制度,加大了日常检查考核力度,各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有了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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