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切实增强事故预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集中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1]36号)的文件精神,定南大队联合交通部门开展客运隐患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大队积极与县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如何在本辖区开展客运隐患专项整治,两家部门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抽调有关人员成立了统一的稽查队伍,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二是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大队会同交通部门对我县客运企业进行了走访,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强化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条件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且情节严重的,由交通部门依法取消其相应的经营许可。
三是广泛开展整宣传。交通、交警通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在辖区集中开展大规模的客运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发布通告等形式,报道专项整治情况和成效,对客运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和典型事故进行曝光,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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