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国县运管所再出重拳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共查获6部非法营运车。该所加强了与运输企业、群众联动,根据运输企业、群众提供“非法营运车”举报线索,组织运政执法人员利用“8小时”以外时间,在该县火车站、汽车站及江背等乡镇开展突击检查,共查获非法营运车6部。
该所负责人表示,非法营运车存在扰乱客运秩序、乘坐无安全和维权保障等危害。今后将持之以恒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同时,提醒各私家车要远离非法营运,以免因贪图一时小利而受到重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运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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