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济安支发[2011]13号)要求,从7月中旬到9月,平阴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开展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
针对专项检查,监察大队制定了《平阴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7至9月份执法检查计划,监察大队结合实际和行业特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机械、冶金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在此次专项检查中,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为重点,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1、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演练、备案情况。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置情况。3、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情况。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5、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档案管理的情况。6、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7、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经过检查,被检查的企业均编制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部分企业的应急预案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编写,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应急预案按规定需要评审备案的,都没有评审、备案,县局将统一安排专家进行评审后,按要求备案;企业都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进行了隐患排查整治;部分企业存在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不完善,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均下达了执法文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检查中未发现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强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大了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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