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山东省文登市安监局、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基础工作。抓住影响和制约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点、薄弱点,从基础工作入手,从长效机制着眼,制定方案,落实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督促各矿山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领会深刻内涵,把握精神实质,自觉抓好落实,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对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时间、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责任人员,确保限期整改。
三是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发生事故矿山企业的责任。凡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矿山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处罚,并从严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是突出五个关键环节,防范重特大事故。1、抓好防火通风环节,严防中毒窒息事故。 2、抓好防坠罐环节,严防提升事故。 3、抓好防透水环节,严防透水事故。 4、抓好采空区环节,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5、加强汛期值班巡查,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和“矿山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规定,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还要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要全力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所有的矿山开展一次“诊断式”检查,对矿山的各个系统、环节、岗位进行全覆盖无缝隙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责成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要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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