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12月2日,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南昌县交管大队围绕“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立足三大宣传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立足路面宣传阵地,做好交通安全提示工作。大队坚持以路面为主战场,12月2日,大队机关及莲塘中队民警在县城向阳路与斗门路交叉路口利用宣传车显示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文字、图片,并在附近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经过莲塘中队联系的县城主要沿街单位,利用门前电子显示屏播放游走文字,即在12月2日当天播放“全国交通安全日”及“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两条标语;其他各执勤中队在干线公路加油站、收费站等车流集中地重点开展防止“三无(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宣传活动,主要为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
二、立足企业宣传阵地,增强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交管大队小蓝中队组织民警走进昌南客运站,充分利用人流、车流集中的优势,通过站内电视、广播、显示屏进行宣传提醒和摆放宣传板、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三超-疲劳”的危害性,以引起群众的共鸣,激发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自觉性。
三、立足媒体宣传阵地,拓宽交通安全宣传范围。大队与媒体联合,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台、网络、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宣传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其中南昌县电视台从11月29日开始至12月2日在县电视台播放宣传字幕:“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在12月2日当天,大队还邀请县电视台记者对主题活动进行跟踪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