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交警大队为切实做好辖区中小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的交通安全,大队根据辖区学校布局和路面实际情况,通过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日常监管等举措,持续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师生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
一是积极协调,加强日常护学监管。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把提高校园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安全、文明出行放在首位。同时,将积极开展护学活动,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大队成立了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护学相关工作的指挥调度、检查指导和监督落实,确保与护学有关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是统筹部署,加强交通秩序整治。自“护学”活动开展以来,为有效解决学校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压力大、秩序混乱问题,大队积极统筹城区警力部署,在全县建立了六组固定护学岗,定人、定岗、定责在中小学校上、下学期间进行值守,护学警组分别于每天早7点30分至8点、下午4点50分至5点40分负责校园周边的交通疏导以及安全保卫工作。同时,大队还增加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班次,加强对学生、儿童横过道路时的交通指挥、疏导。严查机动车在通过人行横道时不按规定停车让行、不减速慢行、不按规定超车等妨碍学生通行的突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
三是排查隐患,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在持续开展“护学岗”工作期间,大队不定期组织对全市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通行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重点排查。并配合津市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对全县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实施“一车一档”管理,规范运营,严格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年检和临检制度,对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擅自改装、配备设施不齐的车辆,一律责令停运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路巡路查,严查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在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同时抄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追究车主和负有管理责任单位的交通安全责任。
据悉,辽阳县交警大队坚持不懈开展“护学”活动以来,执勤民警在上、下学高峰期,始终坚持提前半小时上岗,推迟半小时下班,积极指挥疏导交通,引导学生们有秩序地过马路,有效改善了全市中小学校门前的交通秩序,为全县师生出行“保驾护航”,受到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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