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赣州市支队“6•11”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精神,于都大队迅速行动,积极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在于都辖区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一、认真研判,加强督导。为使整治行动各项工作具有针对性,于都交通管理大队曾祥勋大队长、黄小康教导员及各分管副大队长等领导班子认真分析、研判目前于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及特点,有的放矢制定整治措施,并召开专门整治会议,要求全体民警、职工、协管员充分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性和紧迫性,结合辖区实际,在各路段科学安排勤务。同时,严格落实督查考核制度,大队长、教导员、副大队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督查小组,由大队长任督查小组组长,亲自带队深入路面一线,不定期对整个行动全程进行督导、检查。
二、目标明确,紧抓重点。此次整治以实现于都辖区“无严重交通违法、无明显群众投诉、无重大交通事故”“三无”目标,重点加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疲劳驾驶、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两轮摩托车载客和“黑校车”的治理,并倾斜警力,加大对农村地区圩镇、集市、学校路口的交通管控力度,最大限度遏制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于都交通环境。
三、加强宣传渗透。整治行动中,大队把交通安全宣传贯穿整治工作始终,加强宣传渗透,在全县323、319、于银大道、长征大道、滨江大道等国省道边沿以及城区各单位、农村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辅导课、张贴宣传警示标语、开办交通安全宣传专栏、交通事故图片展览等常规宣传形式,大力开展覆盖式宣传,并把赣县“6•4”重大交通事故作为以案说法的案例,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人从血的教训中懂得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生命的珍贵。
四、防反弹,从源头强化治理。针对历年来整治行动后交通违法行为出现反弹的特点,于都大队调整方式,把源头管控作为整治活动的全程前提,达到“三边”目的:“边整治边引导、边整治边提炼、边整治边强化”。并实行“黑名单”台帐管理,对全县客运、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梳理统计,对重点客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及时通知企业及车主,提高重点违法行为处理的执行率,并对辖区3次以上违法未处的车辆进行逐一通知,未及时进行改进的列入大队“黑名单”。
五、保持重点整治高压态势。一是根据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大队实行领导包片、中队长包线、民警包点负责制,大队各分管领导深入分管部门靠前指挥,各中队除继续落实客运车辆登记、查处超员违法行为之外,重点加强摩托车整治力度,在县乡公路上重点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载客等违法行为;二是安排专门警力,分别在323、319国道和长征大道路段设立流动测速监控,严查严处超速行为;三是保持高压态势。县城贡江中队在长征大道国光超市转盘边和长征大道路口设立固定检查点,重点加强客运车、危化车、物流车辆及其他各种货车车辆检查力度,严查酒后、疲劳、超载违法行为,确保整治高压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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