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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交警“四强化”大力整治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14-07-04   作者:胡云涛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进一步加大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净化辖区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酒后驾驶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于都大队积极响应,整合精干警力,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大力整治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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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大辖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最大限度净化辖区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和江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对酒后驾驶整治工作统一部署,于都大队积极响应,整合精干警力,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大力整治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紧抓部署,强化督导。7月3日上午,大队召开酒后驾驶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曾祥勋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对具体工作作了详细部署和安排,要求广大民警、职工、协管员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酒驾”整治工作做出实际成效,实现两个“必须”:一是必须确保整治行动多角度、大范围、全覆盖进行,科学安排警力,延伸管控面,不留死角、盲区;二是必须克服因天气炎热畏艰怕难的情绪,整治行动警力全部深入一线,以“实干、苦干、大干”的昂扬斗志投入到行动当中,最大限度确保辖区交通状况平稳、良好、有序。同时,大队组成督查小组,大队长、教导员、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分别任小组组长、成员,加强“酒驾”整治行动的全程督导检查,全力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高效运行。

    二、紧抓纪律,强化成效。一是大队要求全体民警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本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坚持、坚守工作原则,强化和突出工作纪律,杜绝弹性执法,对存在醉酒、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从严从快处罚,实现“零容忍”全程到位;二是把“不说情”作为一条高压线,坚决杜绝“说情风”,全面营造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的打击氛围;三是处罚与教育结合。大队要求全体执勤民警在纠正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时,既要做到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又要注重说服教育,努力确保整治稳步推进,实现执法成效和社会成效的高度统一。

    三、紧抓重点,强化打击。根据夏季时间特点,一是错时开展。大队充分利用晚上时间,在国省道、城区主干道等地段设卡备点,同时安排专门便衣警力,对酒吧、夜宵摊点、广场等人员密集处进行巡逻,及时发生和遏制源头隐患;二是突出重点区域治理。通过严格落实“包路、包岗、包点”三包责任制,加大繁华街道、饭店、宾馆周边以及国省公路沿线区域的全方位监控,进一步减少路面整治盲区;三是突出重点车辆集中整治。根据不同情况,在城区把出租出、机关、企事业单位车、农用车、摩托车作为整治酒后驾车的重点车辆,各责任路段民警在工作中对重点车辆做到逢车必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酒后驾车行为,确保“酒驾”整治行动无纰漏;四是灵活掌握“酒驾”规律特点。达到整治行动“目标明确、方位清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禁酒驾“零点行动”,使违法驾驶人找不准民警工作路子,起到震慑作用。

    四、紧抓宣传,强化教育。整治期间,大队组织民警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推进实施,多方面突出宣传效应,一是不断延伸宣传触角,深入到社区、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大力宣传酒后驾车的危害性,努力营造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二是组织宣传民警主动深入到辖区企业、单位、饭店等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示贴,力争从源头上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主动与县新闻媒体联系,邀请记者深入一线随警跟踪报道,曝光酒后驾驶行为和违法人员,加大整治行动震慑力,引导广大交通参与人、驾驶人珍爱生命、安全出行,提醒驾驶人杜绝酒后驾车,做到“驾车不饮酒,饮酒不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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