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湖南湘潭“7.10”校车落水事故惨痛教训,做好过渡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信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通过“排查摸底、宣传引导、适时整治”切实抓好暑期校车管理工作。
排查摸底。由车管所牵头组织各中队按照管辖区域,深入各乡镇幼儿园对校车排查摸底,逐园逐车排查,做到“见车、见人、见证”,对符合专用校车的建立完善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不符合专用校车标准的集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也建档留存备查。
宣传引导。大队以湖南湘潭“7.10”校车落水事故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幼儿园特别是山区负有接送业务的幼儿园引以为戒,减速慢行,拒绝超员。同时,宣传校车管理相关政策,对不符合专用校车标准的集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通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于8月底前恢复机动车原貌,在机动车恢复原貌前一律不得通过机动车查验,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9月1日起,凡是不符合专用校车标准的集中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未恢复原貌的,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适时整治。大队结合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分析暑期校车行驶规律,在校车行驶高峰期的上午8:00时—9:00,下午16:00—17:00时,开展突击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校车超员、不按规定行驶路线、驾驶人与准驾车型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校车管理规定接送学生车辆,告知不能再从事接送学生工作,于8月底一律取缔,确保幼儿上放学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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