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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交警“五措施”加大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2014-08-11   作者:胡云涛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近来,于都辖区农村地区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无牌无证车及报废车辆违法上路现象有抬头趋势,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遏制农村交通违法行为频发态势,于都大队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强化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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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于都辖区农村地区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无牌无证车及报废车辆违法上路现象有抬头趋势,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遏制农村交通违法行为频发态势,于都大队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管理责任,严查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一、夯实重心,警力下沉。根据夏季农民群众农忙出行频繁,大量农用车、低速车、三轮车上路行驶违法载客充斥路面现象,大队及时调整措施,夯实重心,警力下沉基层,查、控农用车、低速车、三轮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把各乡镇集市日群众密集出行时段作为重点管控时段,以流动查控结合定点执勤的方式,查纠农用车、低速车、拖拉机、三轮车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无牌无证、报废车上路、逾期不参加年度检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掌握特点,强化排查。大队针对农村路面窄、农用车流量大、事故隐患多的特点,联合乡派出所、农机、路政、安监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对辖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底数,充分掌握车辆、车主和驾驶人的基本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并督促农用车驾驶人按照规定定期参加车辆检验。

    三、做实宣传,提高认识。大队通过到田间地头发放宣传资料、在各乡镇村道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途径,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宣传违法载人、人货混装、搭乘超员车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大力强化“农用车不得载客、不得超载超速、不得酒后驾驶”等三不交通行为,切实提高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四、强化联合,形成震慑。大队积极协调路政、交通等部门,形成部门联动作战、联合执法的高压态势,通过在农村道路设卡盘查,集中查处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和拼装报废车辆运行,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头盔,违法载人以及农村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者坚决惩治,一律上限处罚,对其他驾驶人形成威慑,进一步减少农用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

    五、合理部署,严管重罚。大队对农村通行条件较差、临水路段以及易发生交通事故及车流密集路段作为安全管理重点,科学部署警力,做好日查夜巡,严管重罚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不带安全头盔、无牌无证、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报废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现象,确保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管控有力度、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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