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安监局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2015-09-15
作者:谭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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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安监局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一是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颁证管理,严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关口。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淘汰生产条件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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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安监局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一是严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颁证管理,严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关口。结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淘汰生产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生产企业,关闭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企业,从严查处涉毒案件中的违法企业。
二是建立健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认真履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健全管理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人员或者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为主要职责的固定管理人员。
三是加强生产、经营环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向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销售登记等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企业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存放保管等内部流转是否有明确的记录,对外销售记录和买方购买资质留存资料是否完整。
四是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化管理。市人民办事中心安监局窗口充分运用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的统计等功能,全面分析和掌握本地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和经营的总量、品种、流向、颁证等情况及相关变化。将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备案、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公安、工商部门。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形成整体监管合力,会同公安、商务和工商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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