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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垂改”启示

2016-09-23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经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根据《指导意见》,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总责;同时,将推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经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根据《指导意见》,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总责;同时,将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究责任;强化省级环保部门对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监察的管理。

   曾几何时,安监与环保一度成为政府监管中的“难兄难弟”,同样面临着政府监管力量不足,部分企业尾大不掉,监管为经济让路等等难题。从举报电话,到联名上书,还有“史上最严环保法”的出台,环保工作一路披荆斩棘走来,裹挟了更多的舆论风暴。而现在,垂直改革铁板钉钉的在体制、机构、人员中进行更大规模的调配和使用,在我看来,核心只有一个:机制创新。

   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负总责的这项根本制度没有变,在相关新闻中,我听到了熟悉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词语,“赋予环境监察新内涵,建立健全独立权威高效、专司督政的环境监察体系,日常驻点监察和定期督察巡视相结合,形成制度链条;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的执法部门序列,依法赋予环境执法机构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条件和手段,明确环境执法人员统一着装,增强环境执法权威性……”这些变明确的指向性、具体的事务性词汇,冲击着我的大脑。在安监领域,我们也有如山的重担,也有尴尬的现实,在安监战线上也存在着共性问题,事权的集中,也许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毕竟在机制改革上迈出了一大步。

   对应的,我们安监机制,是否也要与时俱进,探索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新道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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