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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现行宣传教育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2017-11-24   作者:胡云涛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人的行为受意识支配,所谓意识,是一个人对自然事物的直观认知,什么样的意识就有什么样的结果,笔者以为,把这种意识切入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不无探讨意义。 毋庸置疑,交通是否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人的行为受意识支配,所谓意识,是一个人对自然事物的直观认知,什么样的意识就有什么样的结果,笔者以为,把这种意识切入到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不无探讨意义。

   毋庸置疑,交通是否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大局,社会要进步、经济要发展都不开交通,可以这么说,没有安全交通必然没有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交通安全的根本点就是安全教育的不断深入、创新和提高。但是目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还存在不少“软肋”和短板。为什么要宣传?宣传的作用究竟是什么?笔者结合现行交通安全宣传实际来探讨,以期找出问题,针对改进,推动宣传工作不断向前迈进。

一、当前宣传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方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年年、月月、天天进行,但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根源究竟是什么?根据笔者的工作体会和对当前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一些认识,可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教育模式机械。 在实际工作中,走过程、走形式、完成任务思想明显,“宣”而未“教”,“教”而“单一”,宣传形式年年重复、月月雷同,宣传语言使用生硬、刻板,受众早已经丧失热情机械接受,而更堪忧的是,宣传主体单位任然未意识到这种“一厢情愿”式的工作“诟病”,坚持不变,乐此不疲。
(二)、部门配合疲软。受惯性影响,各级、各部门都强调要加强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设,但只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未真正建立起有效的社会机制,社会化进程缓慢,没有形成整体合力,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立了政府、城建、交通、教育等部门的宣传义务,但是许多部门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闻不问不管,不能积极履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职责,也不主动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仍然摆脱不了公安交警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无法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宣传教育大格局,从而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渠道狭隘、张力不足。
(三)、宣传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笔者认为,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门专门的学问,非专业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事故案例,以及交通安全常识的传授恐怕是难以讲深讲透,起不到应有的宣传效果。如果一味采用“蜻蜓点水式”的教育,无法达到我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预期目的。同时,宣传教育需要具备在人员和设备上的投入与支撑,诸如宣传员本职写作能力、社会责任心和敏锐的视觉与洞察能力,但是目前,不少单位走“短、平、块”路子,求快不求质、求面不求里,在稿件上求数量不求质量,在用人机制上没有一套严格的考核办法,用人凭印象、靠感觉,致使不具备从事宣传工作能力的人员在不适合的宣传岗位上,甚至于可以说是混在宣传岗位上,既没有成效,也浪费了时间和资源,这是用人上的失败,面对当前越来越重的交通安全宣传任务,有些单位心有余而力不足,倍感压力,却不反省宣传教育工作是否存在弊端,导致宣传既没有成效,也没有活力,何谈“宣”,怎么“教”?。
(四)、宣传局限性和单调性明显。目前,不少宣传主体单位往往只注重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轻视行人及骑自行车人的宣传教育。教育对象狭窄,局限性明显缺乏广泛性和延伸性。现实交通中,行人横穿公路,骑自行车猛拐等违法行为所导致的交通事故相当严重。实际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对象应该是十分广泛的,凡有意识的交通参与者都应该列为教育对象,不同文化层次、不同年龄的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有不同的认识,应因材施教,有的放矢。 同时,由于交通参与者的年龄结构、文化层次、性格特点以及交通方式不同,决定了宣传的内容及形式应当是多样化的。只有针对性强,符合不同类型交通参与者的不同特点,才易于收到教育效果。因此,宣传就是要在“实”字上做文章,在“新”字上动脑筋。丰富宣传模式变通工作方式,充分利用各种途径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打破局限和单调“魔咒”,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保持良性运行状态,“宣”出成效,寓“教”于乐、于情、于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有关建议。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只有从根本上加强对群众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才能逐步提高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使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因此,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是确保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的有力举措,就目前存在的宣传教育问题,笔者来谈几点参考建议。
(一)、创新形式畅通宣传教育渠道。宣传实践工作中,应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推动宣传教育工作真正深入人心同时,充分利用好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开拓新渠道、新平台,不断扩展宣传教育更广阔的领域,坚持做好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图、发放宣传资料、电子屏上等常态宣传,通过经常性、广泛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成良好工作惯性。
(二)、重点加强针对性宣传。在日常宣传工作中,应善于抓住宣传主体和被宣传对象特点,从历年交通事故统计数字分析看,有近 90%的交通事故都是由于驾驶员违法违规造成的,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交通安全法制意识淡薄,导致超员、超载、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因此,加强机动车驾驶员针对性宣传非常重要,要将车辆、驾驶员管理与路面管理、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多次违法或肇事、长期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以及违法记分达到一定分值的驾驶员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和运输单位进行通报,通过舆论的手段强化压力,增强舆论约束力;同时,应保持与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沟通联系,制定一整套新训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办法,向新训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安全法,提高他们交通安全的法制观念,使新训的驾驶员从学习一开始就养成遵守交通法。
(三)抓好中小学生宣传教育力度。青少年由于年龄小,安全交通安全知识缺乏,可塑性较强,思维未定型,是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最佳时期,因此应大力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小抓起,不断完善中小学生交通法制教育教材和教学计划,定期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进家庭活动,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潜移默化。同时,积极配合指导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制定长效宣传措施,确保全年交通安全教育计划顺利进行,建立学校、交警、家庭“三位一体”教育模式,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每一个家庭,全面提高小学生的交通行为的自觉性和遵章守法意识,并坚持保持下去。
(四)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持续性渗透。目前在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受警力不足及地域、环境和道路分布复杂等等客观因素影响和制约,管理短板凸显,特别是农村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没有明显提高,农村宣传教育工作裹足不前,原地踏步。中国是农业大国,交通辐射面占了交通管理的很大板块,如果农民的交通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增强了,那么交通安全概率也就能够迅速上升。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出行方式和需求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村机动车和农用运输车不断增加,村公路建设的相对滞后和农村交通状况的复杂,致使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应尽快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网络,把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到农村各个角落,有力促进农村交通群体交通安全意识的大提升、大跨越。
(五)建立健全内部宣传激励机制。实际上,激励是对取得工作成绩本身的一种肯定和鼓励,是推动工作向前迈进的一个有力手段,没有肯定,一味批评,是管理用人的一种失败,这一点,不少世界500强的企业在充分发掘激励机制上意识到了激励的巨大作用,因此企业的管理成效卓越,同样,激励适用于任何单位和部门,否定比肯定容易使人的积极性受到打压,增强挫败感。俗话说“好言一语三冬暖、恶语半句一春寒”,道理简单,阐明了激励的积极意义。所以,应把激励机制用到交通安全宣传方面,把宣传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位交通民警身上,把宣传工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和其他各项交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全面调动民警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到事半功倍之效。
(六)常态化贯穿交通执法各环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需要一个认识、积累、再认识的过程,全社会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水平的整体提高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就要求我们交通管理部门,要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普及性的工作任务去常抓不懈,把它有机的贯穿于年度和阶段性工作中去。同时,充分激发基层中队力量和执勤民警在交通第一线执勤执法的优势,做好发现和发掘素材并及时整理上报,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高度结合在一起,把宣传教育贯穿于纠违法、打重点、稳秩序工作始终,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高度实践性和现实性,从而不断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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