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村委会、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促使企业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高桥镇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并积极组织60个行政村和58家企业签订2018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各村委会,辖区企业需要承诺完成的目标任务,包括责任到人、建立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灭火器必须在有效期内、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每季度要做到宣传教育、特殊岗位要持证上岗、必须要配合上级相关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或上报、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演练活动。
责任书的签订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促使各村委会、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强化职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生产安全检查,以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企业员工及自身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