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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罗河镇:“三措施三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2018-06-26   作者:谢玺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5 18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罗河镇安监所按照庐江县安委办相关文件文件,三措施三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5.18”视频会议精神要求,罗河镇安监所按照庐江县安委办相关文件文件,“三措施三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保障全镇群众出行安全、财产安全。

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由镇安监所牵头,镇党政办、文化站、各村(社区)配合,广泛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用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事故来开展教育宣传。

(二)规范停放充电
重点检查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制止违规违法行为,防范发生火灾事故。

(三)依法严格整治
严格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经营店,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各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日常检查,发现在公共场所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上报镇安监所、派出所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罗河镇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沟通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

(二)严格督导检查
镇安监所加强全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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