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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工作

2018-11-23   作者:谢丛林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十二字工作方针,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提高盘州市煤矿瓦斯治理水平,实现抽采达标,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盘州市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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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十二字”工作方针,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提高盘州市煤矿瓦斯治理水平,实现抽采达标,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盘州市辖区内煤矿瓦斯抽采管理的实际。近日,贵州省盘州市安监局向各煤监科室、安全生产巡查组、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煤矿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盘州市境内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在 2019 年 2 月底前必须完成瓦斯抽放流量人工检测仪器的配备,新启动的生产建设煤矿在恢复生产建设前必须先行配备。二是煤矿必须建立瓦斯抽采参数人工检测制度,建立完善计量检测台账,合理设置检测地点,明确专人进行瓦斯流量人工检测,泵站每 2h 至少 1 次,主干、支管及抽采钻场每周至少 1 次。三是煤矿必须制定瓦斯流量参数自动计量与人工检测对照分析制度,定期开展人工检测与自动监测进行比对,根据实际测定情况对抽采系统进行及时调整。四是现行已配备瓦斯抽放流量人工检测仪器的煤矿,按上述要求及时开展工作,总结经验逐矿推广。

通知强调:各煤矿集团公司必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所属煤矿按时间、按要求落实到位。单   位: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月亮田矿通讯员:谢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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