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及时整改排查出的生产隐患,并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加以重视,防止类似安全生产问题再次发生,确保根治隐患问题。对此,龙口市应急局提出要不断强化执法力度,逐步提升企业安全意识,充分利用群众监督的作用,尽可能消除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死灰复燃”。
一、提高监管执法力度。坚持“监管必严”原则及“四不两直”原则,开展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以及“回头看”复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让心存侥幸者措手不及,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
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内因是推动事物改变的根本因素,因此要彻底消除企业隐患“还原现象”必须从企业内部出发,以企业自身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带动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消除。要求企业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把提升企业根除安全隐患的能力放在优先位置上,要求企业摆正心态、端正态度、扎根基层,使每一个职工都能将安全生产意识牢记心中。
三、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知情权和举报权,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等宣传方式,积极鼓励辖区内群众留心身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一旦发现身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举报,确保辖区内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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