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多少生命能换来对常识的尊重?
2009-06-02
来源:安全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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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上午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突出事故,矿难造成30人死亡,77人受伤。连夜抵达矿难现场的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5月31日凌晨表示,初步判定,造成30人死亡的重庆松藻煤电同华煤矿“5·30”矿难,是一起由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在了解事发过程后说:矿井建设过程中没有把管理重点放在安全上。 “没有把管理重点放在安全上”,这是多么荒唐的一件事啊!每一座煤矿的建设和生产,强调最多的就是安全,每一起矿难发生之后,反思最多的也是安全,可以说,安全不仅贯穿于我国煤矿工业发展的全过程,也是整个煤矿监管体制链上每一环节都必须坚守的职责底线。矿难频仍之下,数不清的大小官员被问责,无数黑心矿主被法律严惩——原本以为,“安全”两个字已经足够刻骨铭心,最起码也要有一定的切肤之痛,但血的事实告诉我们:安全其实不是管理重点。
“安全”不是管理重点,那么所有针对安全的制度设计必然会异化成自欺欺人的“形象工程”。作为市属国有矿业公司所属的13个国有重点煤矿之一,同华煤矿在一个月前刚刚接受了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和指导,资料显示,“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100%”。再之前半个月,同华煤矿的上级重庆投能集团还专门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进行了调研。这样的“专项检查”和调研,是多么的敷衍和轻浮!
冷酷一点说,“5·30”矿难没有任何新奇之处,它不过是重复了我们从以前无数次矿难中得到的经验和教训:每一次矿难的发生都有不可避免的人为因素,每一起矿难看似偶然,但都是久病沉疴之下的必然暴发,每一起矿难都警告我们:不尊重常识,肯定会遭到常识的惩罚。
安全,不仅仅是写在制度规章中的条文,不仅仅是职责和法律的底线要求,在我看来,更应该视为一种常识而加以尊重。因为珍惜生命是最基本的发展伦理,追求利益不能以血和泪水为代价。某煤矿资源大省的省长曾动情地表示,不能再死人了——有多少人能真正体味这句话的深刻含义?还要用多少次矿难、多少人的生命才能换来对常识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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