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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事故遇难人数“逢9必查”

2009-06-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6月2日下午6时,一辆无牌照柳州五十铃双排座汽车在长荆铁路湖北京山至天门间,违章抢行一禁止机动车通过的人行道口时,与正在通过的宜昌至武昌的K8086次火车相撞,造成9人死亡、9人受伤。

    这本是一个寻常的交通事故,却在网上引起热议,舆论的焦点,集中在敏感的事故遇难人数上。“9”作死亡人数时是较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临界点,也是上报省市相关部门和上报国务院的临界点,因此,对相关部门及领导来说,其关键及重要性可想而知。这次事故“9人死亡”的结果,是纯属巧合,还是为了息事和推责进行了瞒报?

    每当遇到事故灾难时,舆论几乎是“逢9必疑”。不是公众不相信政府,而是一次次的教训太深刻。回顾近年来的事故报道,频频出现的“9人死亡”常常与瞒报有关,与谎言相伴:娄烦县山体滑坡被当地定性为9人死亡的自然灾害,最后查明是一起死亡40多人的重大责任事故;朔州平鲁区矿难死亡人数官方公布也是9人,被暴光后最终查证为16人……可以肯定的是,有关瞒报被揭开的事故,相比那些瞒报没有被发现的事故,肯定是少数,这也就难怪公众“逢9必疑”。

    既然公众已“逢9必疑”,那么,能否设立“逢9必查”的机制,以主动把好关键节点,有效消除公众的疑虑呢?既然“9”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数字,而成为利益攸关的临界点,则把好这个特殊关口,就显得尤其重要。“人性恶”是制度设计的前提,让“逢9必查”成为一种制度,正是对人性中趋利避害本能的一种理性监督,是把好“9”字关口的最有力保障。

    “逢9必查”要想真正出实效,还涉及到调查机构的独立性问题。应当说,地方安监机构责无旁贷,理应担当起防止事故瞒报的重责,但现在的问题是,由于种种利益关系,地方安监机构往往无法超脱开展事故调查。因此,如何让地方安监机构超然于地方政府利益之外,给予其更好的独立调查事故的环境和条件,就显得至为关键。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