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顾名思义是公共交通工具,因此,公交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领域、重要方面。确保公共安全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所以,既然公交安全是“公共安全”,政府职能部门就必须承担起相应责任,而不能说“主要还是靠市民自觉”,把责任完全推回给广大市民。公共管理,对“市民自身素质”的要求固然重要,更为重要的,则是对“公共服务素质”的要求。
诚然,由于公交车属于流动物体,人流多而复杂,要确保乘车环境的安全,难度确实不小。例如,给每辆公交车都配备一名安全监督员,乃至配备相关安全检测设施,确实耗资过大,操作性不太强。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部门可以搁置乃至放弃自己的职责,在困难面前一筹莫展。事实上,只要集思广益,政府与群众合力,职能部门更加尽职尽责,是不难找到克服困难的办法的。
比如,假设给每辆公交车配备一名安全监督员和相关检测设备并不现实,那么,可以给每个公交站台配备一两名安全监督员和相关检测设备,这样,安全监督员和检测设备的数量并不需要太多,却能有效地在上车前就对乘客进行恰当检测,防止危险物品上车。再比如,职能部门还可以加强对公交车的抽检,使日常安全抽检成为制度。这虽然不能确保对每辆公交都随时监测,但却可以最大限度地对那些试图携带危险品上车的人构成威慑,从而达到有效防范的目的。
总之,只要抱着对公共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科学决策,对于确保公众乘车安全的问题,就一定还能找出更多的途径和方法。能否确保公交安全,这既检验着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更检验着政府部门为民服务的态度。把禁止携带危险品上车这种事关重大的公共安全责任完全推给市民,寄望于广大市民“自觉”,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懒政思维,应当摒弃。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下一篇:制度垮塌比楼垮垮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