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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作坊”为何事故频发

2009-11-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在前后不到20天时间里,鹿泉市铜冶镇莲花营村一个无证经营的小型塑料加工厂,连续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两名女工一名被机器“吃”掉了大半个手掌和4个手指,一名被“吃”掉了小臂。据了解,“黑作坊”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远远大于正规企业,而且后果更加严重,应引起社会及有关部门的关注。
  本报记者 刘青 张晓影/文图  
  
  [见闻]
  伤人机器仍在运转
  
  2007年7月4日,记者来到莲花营村新录塑料厂。这个厂子设在一个破旧的农家小院里。
  车间里有两台机器,一名30岁左右的女工正在一台机器上工作,隔六七秒钟她就要把手伸进机器中拨出一小堆瓶盖,另外一台机器没有工作。
  据知情人介绍,这两台机器叫做注塑机。这台正在运转的机器就是曾“咬”断女工手臂的那一台,另一台则“咬”断了另一名女工的手指。
  另外一间房子开着门,成品塑料瓶盖堆了半屋子。知情人说,这个工厂每隔两三天就要运出满满一车成品。
  [讲述]
  黑作坊机器连伤两人
  
  失去4个手指的是鹿泉市铜冶镇莲花营村的杜书玲,截掉小臂的是邻村南张庄的谢志芹,这两名受伤女工向记者讲述了受伤的经过。
  两名女工告诉记者,她们受伤前在莲花营村新录塑料加工厂工作,工厂主要生产药用塑料瓶盖。就是在这个工厂里,她们的人生发生了重大变化。
  杜书玲说,她出事时是在2006年4月22日,这天上午9时左右,下了夜班本应在家休息的她,被老板叫去替班。在她伸进手臂往外拨瓶盖时,本该开着的机器铁门,突然合上,把她的手挤在了机器里,鲜血涌了出来。再看自己的手,已是血肉模糊。老板娘把她送到医院,可是手上的四个手指已经断掉了,大部分手掌也已不在。失去了右手,今后怎么生活?和老板协商不成,杜书玲向鹿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确认与被诉人闫某开办的个体塑料加工厂存在劳动关系,以便为日后索赔提供依据。2006年10 月17 日,鹿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诉人杜书玲与被申诉人之间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申诉人在被诉人工厂工作的事实存在并根据双方的约定领取工资报酬,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闫某不服裁决,于2006年11月26日起诉至鹿泉市人民法院,鹿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杜书玲和闫某之间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杜书玲随之又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她正等待法庭的宣判。
  该厂另一名女工谢志芹也是在注塑机上受伤的,2006年5月11日,杜书玲受伤20天后,她被注塑机“咬”去了整个左手,为了求生,不得已截去了左小臂。经过调解,谢志芹接受了3万元的赔偿承诺。但直到现在,虽经多次催要,她只拿到了1.5万元。
  
  [调查]
  伤人作坊属非法生产
  
  杜书玲说,她听老板娘说过,工厂里的两台机器都是买的旧设备。7月5日,记者就此案采访了鹿泉市铜冶镇工商分局相关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新录塑料加工厂没有营业执照,属违法经营,执法人员曾查封过多次,但时间不长就又开始偷偷开始加工产品。
  从厂子里出来,记者来到该厂老板闫某家中。
  闫某的儿子说,父亲和母亲都不在家,到山东要账去了。记者问他是否知道自家工厂发生的事故,他说知道,但不认为是安全措施不到位,而是工人违规操作,他还说,该着倒霉了挡也挡不住,开小厂的又不是他们一家,可就没有听到人家也出这种事情的。
  闫某的儿子还表示,机器很安全,自己就经常上机操作,发生事故是工人自己违规操作造成的。
  他告诉记者,谢志芹的事已经了了,工厂赔她3万元;但杜书玲却要6万元,自家没那么多钱。记者表示,失去一只手,6万块真不算多。他笑着说,他也知道,如果换成自己,就算给一百万,也买不回来失去的手,但是自己家里也没有多少钱赔偿给她们,山东那家工厂还欠他家钱要不回来呢。
  [延伸]
  “黑作坊”因何事故多发
  “黑作坊”连续出现严重安全事故,其实远不止鹿泉新录塑料加工厂一例。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黑作坊”出现安全事故都已不是个别现象,而且受害工人经常遇到索赔难。
  “黑作坊”安全事故
  时有发生
  记者与新录塑料加工厂厂长的儿子交谈时,曾劝他,既然连出两起事故,最好停业,以避免新的事故发生。这位小伙子却不以为然:只要开工厂,就有可能出事故,你打听打听,鹿泉有多少这样的工厂,有多少这类事故,只不过人家都私下解决了,没有闹大。
  厂长儿子的话表现出对安全生产的漠视令人担心,更令人担心的其实应该是他这句话背后的现实。在现实生活中,“黑作坊”出现安全事故的几率及严重程度令人心惊。
  2005年9月15日,晋州市小樵镇四常村一私制烟花爆竹的家庭式小作坊发生爆炸,爆炸中的三名受害者系该户人家非法招来的外地务工人员。2006年8月3日,正定县曲阳桥乡西叩村一民房突发爆炸,造成两间二层楼房坍塌,经调查,爆炸是因户主私自生产、装填爆竹酿成。
  2006年8月,云南省昆明市一个黑作坊发生火灾,共造成10人死亡(其中2人为儿童),2人受伤。
  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只是黑作坊安全事故高发的一个缩影。
  黑作坊事故
  多发的必然性
  黑作坊为何事故多发呢?
  据业内人士介绍,黑作坊为何事故多发有两大原因。
  首先,黑作坊多是实力差、设备差的小型企业,作坊主为了追逐利润,降低成本,往往会用一些安全性得不到保障的淘汰的旧设备,工人的操作安全难以保障。
  其次,河北省劳动厅有关人士说,对于正规的企业,劳动部门、安全部门会对其进行定期检查,以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但对于没有营业执照的“黑作坊”,就难以做到了。因此,出现重大事故的几率大大增加。       
  可以说,黑作坊事故多发是由其实力差、盲目追逐利润、缺乏监管造成的。
  而一旦出现事故,作坊主往往不愿意赔偿或赔付能力差、无力赔偿,在仲裁部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走上法庭,甚至有的作坊主会弃厂逃跑。
  清除“黑作坊”
  是安全生产的前提
  对于工人来讲,一次事故对他的负面影响可能是终生甚至致命的,对于杜书玲们来讲,如果能够选择,别说赔偿6万,就是300万,恐怕她也不会去换自己的一只手。那么,怎样防止这类事情出现呢?
  因为黑作坊自身先天的缺陷,决定了它无法保证安全生产。因此,安全生产的前提是取缔无证经营的黑作坊。据业内人士介绍,那些非法经营的“黑作坊”,往往是因为资金不够,或为了节约成本,而逃避工商注册或不能得到合法注册。但有些地方,“黑作坊”甚至成规模地出现,形成一个“产业”。其实,对于这样的“黑作坊”,当地有关部门并非全然不知道它的存在,连伤两人的新录塑料加工厂,就曾被鹿泉市工商局多次查封,但每次都是几天之后又重新开张。对于这样的“黑作坊”,应该对其依法进行取缔,以防止其出现危害社会安全的事故,对于已经出现重大事故的,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劳动者也应该从这些案例中吸取教训,在“黑作坊”做工的工人当中,农村家庭妇女占很大比例,她们为补贴家用,农闲时在本村或邻村的小作坊做工,也有的是早早辍学在家的女孩,通过熟人介绍,在这些厂子里做工。她们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再加上“黑作坊”很少有针对工人的技术培训,出现事故后使她们的维权更加困难。 
  河北省劳动厅仲裁委员会的王先生提醒劳动者,在求职时,不要到没有资格的“黑作坊”工作,参加工作时要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万一出现生产事故,要通过劳动部门或司法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