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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带血”的商业炒作

2011-07-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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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点聚焦】

  近年来,我们周围始终活跃着商业“炒作”,愈演愈烈的各种商业“炒作”,似乎已经成为商家进行宣传吸引人气,用来捞钱的法宝。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炒作”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自身商业利益。商家通过巧妙地“制造”出有卖点的新闻,吸引媒体进行广泛的报道,进行“新闻炒作”来实现的。商业“炒作”则无不“剑走偏锋、出奇制胜”,甚至无所不用其极。为了促销卫浴,便让美女当街洗澡;为了推销床具,让妙龄女子在床上搔首弄姿;为了促销羽绒服,利诱女子当众脱衣服,只穿三点式聚人气。

  商家只注重广告和经济效应,如何节约成本都能想到,但对公共的生命安全却置若罔闻,漠不关心。重庆沙坪坝区家乐福商场在自行组织的店庆限时促销活动中,因争抢特价食用油,造成3人死亡、31人受伤的踩踏伤亡事故。沃尔玛西昌店开业举行低价促销活动时发生踩踏事故,8人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其中一人左手骨折。就在超市踩踏的惨剧还没淡出人们的记忆,又发生开发商请美女撒钱聚人气造成踩伤事件。今年“五一”期间,江苏镇江一家开发商为吸引游客看房,用热气球载着3位美女升空抛钱。撒了数百元钱后,开发商再度让美女站到楼上向空中撒下万元现金。为了抢钱,很多游人受伤。

  【专家解读】

  记者采访了江汉大学政法学院的池松军教授,池教授就商业“炒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谈了一下自己的看法。

  商家炒作:请守住安全底线

  商业炒作用来带动人气、人流不是不可以,但一定得规范。公共政策专家池松军教授认为,在这诸多由“炒作”引起安全事故的悲剧背后,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商家安全意识不强,防范制度和措施不到位,商业活动的环境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商家管理层的安全管理意识薄弱,安全责任意识缺失。

  当然发生这样的悲剧原因固然很多,可以说有公共安全意识薄弱,也可以说政府监管不力,但最主要的原因,商家是无法脱离干系的。你做实、做好你的本职工作了吗?凡此种种踩踏悲剧的不断重演,实则是以血的教训榨出了企业促销经济效益至上、罔顾社会责任的惯性顽疾。鲜血浸透的惨剧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商家缺乏最基本的安全责任意识,缺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且在在处理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还有待加强。  

  维护公共秩序,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本是商家作为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任何的商业炒作,都要守住维护消费者人身安全这一底线。聪明的商家,一定会首先考虑到注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与人身安全。商家什么成本都可以节约,但一定不能节约安全成本。商家的管理层应该加强安全管理意识,并落实在制度层面上;不断优化商业活动环境,不留安全隐患死角;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共同构筑和谐商业。

  消费者:安全面前要不差钱

  在镇江开发商雇美女撒钱事件中,据新闻报道当时人群已散去不少,当听说还要继续撒钱,现场很快又聚集起约300人,由于气温较高,人群中许多人已经是汗流浃背,但为了抢钱,他们此时已经全然不顾,现场笑声、哄叫声此起彼伏。很多人为了抢钱不是被撞倒在地,就是被顶到墙上,看了确实让人心惊肉跳。记者看到,不少人手中都抢到了钞票,一位男子正在清点手中的钞票,一位农妇跑过来居然从他的手中抢,男子为此哭笑不得,一张百元大钞瞬间被撕成了两半,搞得这名男子很是不爽,两人在现场就吵了起来。这名妇女似乎也很委屈,她说她中午都没有睡,在这里跑来跑去都累死了,自己力气小,怎么也不进人堆里,好几次都被人挤出来。这反映出一个值得警惕的问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太淡薄了,在安全面前表现出差钱的心理。

  公共安全意识不是只要求商家具备,我们每个人都该具有公共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常识,特别是在出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应该有意识地培养自己各类安全知识和基本自救及救护技能,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使自己远离危险现场,不要参加哄抢、抢购的活动,使自己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实现有序脱困,这应该是每位公民都需要补上的公共课。当人身受到损害时,如果具备可追责的侵害人时,可向该侵害人索赔,但如果无法确知侵害人是谁或者侵害人无能力赔偿时,可以追究关联人商家的公共安全责任。

  监管部门:事前监管不能少

  公安部出台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并未明确将商业炒作活动的所有形式列为大型群众性活动范围,而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对商业炒作活动进行明确规定,可以说,这种活动处于法律监管的“空白点”。发生“踩踏事件”,与相关的管理部门“不作为”的监管有着一定的连带责任关系。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商业炒作活动的预防工作,即使《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但是只能包括商业炒作的部分活动。

  政府也只通常在踩踏事件发生后,积极进行善后处理,而在这种商业炒作活动前却没有采取提前进行监管。因而,使得那些政府的行政监管部门在得知或审批那些大型活动开展之前,几乎很少对商家的商业环境,消防通道,紧急出口,保安系统进行“有作为”的现场实地考察,即使有也只是走马观花、走过场。从政府部门来看,应当强化监督,弥补法律所不及的“空白点”地区,使安全监管无死角。

  【记者提示】

  遭遇拥挤的人群怎么办

  发觉拥挤的人群向着自己行走的方向拥来时,应该马上避到一旁,但是不要奔跑,以免摔倒。如果路边有商店、咖啡馆等可以躲避人群的地方,可以暂避一时。切记,不要逆着人流前进,那样非常容易被推倒在地。

  若身不由己地陷入人群之中,一定要先稳住双脚。切记,要远离店铺的玻璃窗,以免因玻璃破碎被扎伤。

  遭遇拥挤的人群时,一定不要采用体位前倾或者放低重心的姿势,即便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贸然弯腰提鞋或系鞋带。如有可能,抓住一样坚固牢靠的东西,如路灯柱之类,待人群过去后,迅速离开现场。

  出现混乱局面怎么办

  在拥挤的人群中,要时刻保持警惕,当发现有人情绪不对,或人群开始骚动时,要做好准备保护自己和他人。

  此时,脚下要灵活些,千万要防止被绊倒,避免自己成为拥挤踩踏事故的诱发因素。

  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要马上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继续向前。

  当带着孩子遭遇拥挤的人群时,把孩子抱起来,避免其在混乱中被踩伤。

  若被推倒,要设法靠近墙壁。使身体面向墙壁,同时将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事故已经发生怎么办

  拥挤踩踏事故发生后,一方面赶快报警,等待救援;另一方面,在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前,要抓紧时间用科学的方法开展自救、互救。

  在救治中,要遵循优先救治重伤者、老人、儿童及妇女的原则。

  判断伤势的依据主要有:神志不清、呼之不应者伤势较重,脉搏急促而乏力者伤势较重,瞳孔放大者伤势较重,有明显外伤、血流不止者伤势较重。

  当发现伤者呼吸、心跳停止时,要赶快为其做人工呼吸,辅之以胸外按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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