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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首都机场火灾,可燃保温材料不是禁用了吗?

2011-09-19   来源:新京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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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7日下午6时许,首都机场2号航站楼停机坪附近发生火情。随后,机场方面证实一处露天施工现场因外包合约商施工人员在电焊过程中操作不当,引燃外墙保温材料,形成浓烟,幸无人员伤亡。(9月18日《新京报》)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过很多起由建筑外墙使用易燃保温材料所引发的重大火灾,2008年,济南奥体中心体育馆连续两次发生火灾;2010年11月15日,上海一栋正在进行外墙保温层施工的28层居民楼起火,造成的伤亡惨重。这次首都机场虽未造成伤亡,但却着实让人捏了把汗,正如机场内部人员所说,每架飞机都加大量的油,即使烫到了表面都会产生很多问题,当时着火点附近没飞机,实在万幸。

  早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就已经曝光了不合格的墙体外用保温材料不阻燃,只要有一星点儿火苗,就会迅速燃烧,容易成为重大火灾的罪魁祸首。为此,公安部曾紧急发出65号文件,称公安部和住建部正在制定关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标准的新标准,在新标准出台之前,建筑外墙的保温材料一律使用不可燃烧的A级保温材料。

  所谓A级保温材料,指的是发泡陶瓷、玻璃棉、发泡水泥等,其特点就是耐高温,不燃。而从首都机场所发生的事故可见,着火点浓烟漫天,笼罩了T2航站楼,并且首都机场明确用了“引燃”这一表述,不难推断,此次惹祸的可能又是可燃的保温材料。如果真是如此,首都机场事故,将不是一起简单的工程质量,而是施工方,乃至可能是机场的管理方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漠视所致。对此,希望有关部门调查事故的真正原因,并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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