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石油庆阳石化公司因发生致3人死亡的泄漏着火事故,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责令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由甘肃省政府对事故进行提级调查。这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强化监管,从严执法,推进依法治安的又一例证。
7月26日6时38分,庆阳石化公司300万吨/年常压蒸馏装置操作工巡检时,发现渣油/原油换热器E-117/D浮头丝堵渗漏并伴有冒烟现象。随后,检维修公司派3名人员赶赴现场处理泄漏点。7时01分,丝堵在处理过程中突然崩出,热油喷出着火,造成正在换热器上方平台现场进行保温作业的徐州市防腐工程总公司3名员工死亡,另有4人受伤。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为换热器E-117/D浮头丝堵泄漏,高温渣油(约340℃至360℃)喷出后遇空气自燃着火。事故同时暴露出企业设备及检维修管理不到位,现场承包商管理不严格的问题。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调查中。
庆阳石化公司地处甘肃省庆阳市,是中石油直属炼化企业,有常压蒸馏等15套生产装置,原油加工能力为300万吨/年。发生事故的300万吨/年常压装置于6月27日开始检修,7月23日11时投料开车。
鉴于事故发生在中央企业,国务院安委办对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责成甘肃省政府提级调查。同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安委办责成当地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暂扣庆阳石化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