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关于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福丰种植有限公司发生锅炉爆炸致3人死亡的文章引发网络关注。该文章中称,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曾与死者家属协商私了,涉嫌瞒报。12月27日,涉事企业所在地一人士向新黄河记者透露,该企业确实在11月9日发生锅炉爆炸事故,但具体伤亡情况不详。承德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针对此次事故,承德县政府已经成立调查组,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承德县上谷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正在侦办中,关于具体案由及事故伤亡情况,不便透露。
据网传文章显示,11月9日18时许,位于承德县上谷镇西坎村的承德县福丰种植有限公司发生“锅炉爆炸,造成2人当场死亡,一人危重伤、送医后死亡”的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两名当场死亡的人员为上谷镇西坎村当地71岁村民和福丰公司聘请的平泉籍技术员,另一位送医后死亡人员为上谷镇西坎村村民。该文章中称,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与三名死伤者家属协商赔偿私了。其中,当场死亡的村民获赔160万元,平泉籍贯的技术员私了获赔180万元,受伤送医院后死亡的村民获赔100多万元。
记者注意到,该文章中还配有一张赔偿协议书图片,其中较为详实地记录了涉事企业负责人李某某的相关信息,并在甲方即承德县福丰种植有限公司位置按有手印。该协议书中显示:2023年11月9日,xx在甲方的食用菌种植基地工作,因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致使xx受伤,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抢救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事故交通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共计160万元整……此事一次性解决,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保证不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就此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不得提起仲裁或者诉讼,不得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或有任何异议,否则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全部金额……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承德县福丰种植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地址为西坎村4组,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人民币,是一家主要从事农业的企业。12月27日,西坎村一人士告诉新黄河记者,11月9日涉事企业确实发生锅炉爆炸事故,事后有救护车抵达现场,但其并不了解具体伤亡情况。记者拨打承德县福丰种植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某的电话,李某某在电话中并未否认发生事故一事,关于具体伤亡情况及是否与遇难者家属私了,未予正面回应。
27日上午,针对上述事故处理情况,记者致电属地承德县上谷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回应称,警方已经对此事立案,目前正在侦办中,具体立案案由及伤亡情况不便透露。承德县应急管理局一工作人员则表示,该县政府已成立调查组,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此外,该县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张云龙向记者证实,该县确已经成立调查组,关于具体人员伤亡及是否涉嫌瞒报情况,其表示稍后会给记者答复,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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