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位于广东省兴宁市以北50多公里的黄槐镇大兴煤矿依然灯火通明。抽水泵的巨大轰鸣声与营救队伍的嘈杂声混在一起。井下水位仍以每小时约两米的速度上升,123名矿工头上顶着一个地上中型水库。他们可能再也没有机会知道外面的世界了。
“这是一起典型的‘矿主赚钱、矿工受难、政府买单’的恶性安全生产事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愤怒地指出。
调查显示,该起事故完全是由矿主造成的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首先,该矿证照不齐,缺少工商营业执照、国土资源部门的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属于典型的违法经营;其次,该矿在7月14日兴宁罗岗镇发生一起煤矿透水事故。在广东省政府要求当地煤矿全部停业整顿的情况下,存在违规经营状况,多名工人及其家属向调查组反映指出,矿山在7月14日后并没有完全停产,并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在事故发生后,65名矿井管理人员迅速“人间蒸发”。
而7月14日,在距离大兴煤矿不远的罗岗镇福胜煤矿,16名矿工死亡,矿主同样迅速“失踪”。兴宁市市长曾祥海曾在媒体呼吁:“矿主掏出良心来,回来一起抢救被困的16条生命。”言犹在耳,“16条生命”一下子变成了“123人生机渺茫”,不变的是“人祸”。
“用铁的手腕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8日在大兴煤矿指挥抢救时的讲话,掷地有声。
广东省政府决定从今天起,对全省所有煤矿进行停产整顿,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凡是证照不齐、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停产。坚决整顿、关闭不合格的煤矿,违规生产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一系列的“铁腕”整治措施,随着火线大营救同时展开。
但同样的大整顿,1个月前,才刚刚在兴宁市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7·14”矿难后,广东省政府曾要求当地煤矿全部停业整顿。兴宁市市长曾祥海也曾向媒体承诺:“老板走了,政府还在。政府将对此事负责到底。并且,绝对不能出现第二次事故。”
同样是言犹在耳。“梅州市和兴宁市监管责任不到位,矿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直接导致了此次特大生产事故,教训极其深刻!要认真总结教训,查清监管不力的责任。”张德江这样分析此次特大事故发生的原因。其中的“监管不到位”,与我国其他地区矿难的原因,有着惊人的一致。
2004年11月1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发生煤矿事故。当地司法局、煤炭工业局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该市一名副市长受处分。2005年3月19日,山西朔州市平鲁区细水煤矿发生爆炸事故,72名矿工遇难。事故原因:矿主无视政府监管,擅自组织违法生产所致。2005年7月15日,新疆阜康矿难造成83人死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怒斥:“要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这么长时间的超能力生产,为什么不查?”
从中人们看到,大多数的矿难直接原因都是“矿主无视监管,违规生产”,间接原因则是“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有专家指出,矿难频发源于我国高能耗、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降低煤炭消耗的依存度,并非朝夕之功。只要经济增长中能源消耗比例降不下来,矿难就难以杜绝。作为各级政府,要在遏制矿难上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必须重点在制度的改进上想办法。
“对‘企业出事、政府买单’的现象,广东已经开始在煤矿行业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广东省安监局副局长胡建昌日前透露,每个煤矿根据产量大小,缴纳一定的风险抵押金。比如一些大煤矿,抵押金可以收取到60万元。这笔钱主要用于企业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费用。“以免事故一发生,老板就跑掉了。”
据了解,2004年,广东全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64宗,死亡100人。“有80%的事故是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另外,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混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安全设备设施欠缺,作业现场救生与防护用品不足等问题。”胡建昌分析,通过法规制度迫使煤矿企业加大安全设施、制度、培训等的投入,最终将安全风险转化成企业的成本,而不是成为矿难等沉重的“社会成本”。
本报广东兴宁8月9日电
作者:本报记者 林洁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