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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总工程师:调整7•23事故调查组源于舆论压力

2011-08-26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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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换届,急于出“政绩”,不顾安全条件,大干快上争项目,放松安全管理,甚至对非法违法和瞒报行为视而不见,这些情况,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黄毅。 

  7.23”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发生一个月后,8月23日,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室,《中国新闻周刊》专访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黄毅,探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实质问题出在哪里?如何从制度层面遏制?

  在黄毅看来,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关键在各级政府和企业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措施;在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层面上,尚需加大考核力度。

  调整调查组源于舆论压力

  中国新闻周刊:“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社会非常关注,请你披露一下事故调查的最新进展情况。

  黄毅:8月11日下午,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在温州雪山饭店召开。事故调查组组成人员调整后,调查组原副组长、铁道部副部长彭开宙以及原组员、铁道部安监司司长陈兰华都没有参加该会议。并且,铁道部相关人员也没有在调查组所在的雪山饭店居住。目前调查组人员共150人,铁道部人员配合调查。

  中国新闻周刊:这次调整原因是什么?

  黄毅:的确与舆论关注有关。因为铁道部属于政企合一的单位,难免让人担心调查组调查结果的公正性。

  在调查组调整之前的几天,原调查组已经组织了列车从甬温线永嘉站至温州南站之间的事故现场运行实验,模拟再现事故过程。

  事故现场模拟是在晚上进行的,当晚,事故调查组组长、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和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以及专家组成员都在模拟的两辆火车上观看。

  为了模仿雷击造成温州南站信号设备故障,调查组通过物理办法模仿雷电冲击电流,完成了雷电冲击电流和工频电流下的模拟熔断试验,论证分析造成设备损坏的途径。建立数据再放平台,提取备份列控中心数据,深入分析验证设备设计等方面相关技术数据。同时,调取分析“黑匣子”信息等。

  从发生故障到列车追尾,责任部门没有采取防范措施,违规操作。并且,当时上海铁路局全路调控图也没发现故障信号,屏幕没有显示故障。这说明信号系统当时有问题,没有正常显示。但温州南站电务值班人员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汇报,未进行故障处理,没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通过初步掌握的情况看,这起事故既有因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导致设备故障的问题,也有故障后处置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拼“政绩”易造成安全事故

  中国新闻周刊:进入8月,国内有煤矿再现瞒报事故的情况。继半月前查实2起瞒报较大事故后,上周又查实1起煤矿瞒报事故。你怎么看瞒报事故?

  黄毅:从瞒报情况来看,分企业瞒报和政府参与瞒报。企业瞒报是为了逃避责任,特别是一些小煤矿、小工厂,怕一旦发生事故之后按照规定被关闭,从源头上把他的企业关了,因此这些企业从内心不希望公开,认为瞒报成功了就合算,所以为了瞒报有时候不惜以几倍高价进行赔偿,企业是从利益得失来考虑,当然也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的追究。

  政府参与瞒报,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考虑到个人政绩影响,上级对下级有考核,如果下级突破了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那么影响他的前途;第二就是里面存在着腐败问题,某些官员与事故单位存在着利益关系,一旦发生事故之后进行调查,肯定会拔出萝卜带出泥,所以有的官员会参与瞒报,这是由于腐败问题在作怪,而且也确实发现很多重大事故背后都有这种现象。

  中国新闻周刊:8月3日,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曾表示,目前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换届,急于出政绩的心态也很容易酿成人祸。

  黄毅: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确实发现存在一些地方党委政府换届,急于出“政绩”,不顾安全条件,大干快上争项目,放松安全管理,甚至对非法违法和瞒报行为视而不见。老实说,这些都加大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压力。

  今年是换届年,而且省、市、县都要换届。政府换届,可能引起对安全生产的重视,防止在换届期间由于事故而影响当地官员的选票,因此可能抓得比较紧,宁可死守也要度过这个安全坎儿。也可能一旦出了事故,某些领导会急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瞒报。

  责任追究重在落实

  中国新闻周刊:政府对于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有一个部际协调会制度,这个制度是怎么如何运转?能否落到实处?

  黄毅:从2006年,国家开始建立重大事故责任追究监督协调机制,即部际联系会制度。这套机制由监察部牵头,高检、高法,包括我们也参加。

  尤其对特大事故,调查完毕后,责任追究是由几个部门分别来执行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哪一级任命的由哪一级来作出处理决定。所以,各个部门需要互相通气,特别是移送司法机关的,最后判多少年、是实刑还是虚刑,这些都应该相互沟通。

  当前责任追究存在很多问题。比如,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之后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有时候比较慢,有时候衔接不畅,导致一些事故的责任追究落实不到位。

  中国新闻周刊:你认为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还需要如何改进?

  黄毅:在安全生产方面,党和政府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措施很具体,也很严厉,力度很大。但是有的最终没有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岗位。不仅小企业,甚至有的央企主要领导,对国务院有关文件内容还不知道。上面发的那些文件,真正到底下执行的有多少?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就是不认真落实,总是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无论监管制度还是责任追究制度,当前最重要的还是怎么保证落实下去的问题。

  中国要“安全发展”

  中国新闻周刊:7月份以来接连发生一系列重特大事故,暴露出哪些深层次问题?

  黄毅:我认为,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个是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牢固地确立起来,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速度轻安全的问题;二是管理措施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比如,加快发展高铁这是应该的,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如果没有安全,公众就不会对你有信心。同样,搞经济建设也是,没有安全的发展,不是一个可持续的发展,也就不是人民群众满意的发展。

  从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就提出安全发展的理念,直到现在我认为安全发展的理念还没有真正形成全社会的共识,在有些地方还只是个口号,往往为了赶速度、追效益而无视安全,一旦发生事故,才感觉到安全的重要。要总结教训才能重视到安全第一,一旦安全形势平稳,某些部门和领导就容易产生麻痹大意,安全生产就又被忽视了。

  中国新闻周刊:如何才能把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到实处?

  黄毅:我认为,首先要加强安全意识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其次要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在干部政绩考核、职务升迁、评先晋级上,加大安全生产的考核,如果安全生产没有达到要求的指标,那么政绩就要受到影响。 在干部选拔上也要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出现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就不能提拔重用。

  中国新闻周刊:有人提出在领导干部考核问题上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你认为这一建议可行吗?

  黄毅:当然我们很希望这样,但是现在还有一定的难度,因为制约安全生产有很多不确定因素,有时候也不一定是领导干部本身造成的。致灾的因素比较多,像有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它的生产安全事故相对比较少,因为它经济总量小,工业化程度低,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系数小;像山西、河南、黑龙江这些大省, 本身治理安全生产力气也没少费,还费了很大劲,但是在其辖区煤矿很多,出事故几率就很大。这些地区被问责的官员会认为,虽然自己主管安全生产,但无法对企业管得那么具体,如果因安全事故被问责,就会感到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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