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报业网讯: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严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建设程序、有关各方监督管理不力、安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的一起特大责任事故
记者昨日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5月12日发生在安阳信益二期工程工地、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8.3万元的“5·12”特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结束,18人受到处理,其中8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还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信益二期工程转包问题,省领导已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信益二期玻壳项目建设单位是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郑州高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监理,安彩集团派人组成工程指挥部并具体负责项目建设。
5月12日,安阳信益二期工程工地在拆除已施工完毕的烟囱井架时,现场领工的邓顺彬要求作业人员松开井架顶部缆风绳的地锚。当作业人员松开了井架顶部西侧缆风绳地锚后,东侧缆风绳尚未松开,作业人员张少宁用铁锨挖被埋在土中的北侧缆风绳时,北侧缆风绳迅速滑出,造成井架向南倾斜倒塌,致使现场31人伤亡。
事故发生后,省委书记李克强当即作出重要批示,省长李成玉、副省长史济春迅速赶赴现场实地查看,看望慰问伤员。李成玉省长亲自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对伤员的救治、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作出明确指示。省政府成立了安阳信益二期工程“5·12”特大伤亡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
现查明:滑模施工负责人自行加工非标准井架,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制作粗糙,使用前未经检验及验收。使用的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审批,施工中也未认真按方案组织作业。拆卸作业前没有进行技术交底,对关键部位也没有进行检查。施工和监理单位未能履行其相应的职责,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监理人员均不在现场,且无专职安全员,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井架拆除作业所用人员,大部分是临时招募的本地农民工,未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差。这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未对滑模作业队的资质、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现场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信益二期工程安全管理失控。郑州高新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监理部没有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井架拆除方案未进行审查,现场监理工作不到位,没能及时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信益二期工程指挥部在有关建设手续未办理完备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且要求施工单位把合同约定的工期110天压缩到71天,严重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安阳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政府派出机构,没有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导致安全监管缺位。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滑模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差,违规作业,盲目拆除顶部缆风绳。这是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严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建设程序、有关各方监督管理不力、安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的一起特大责任事故。烟囱项目滑模作业队负责人刘领顺、烟囱物料提升架拆除施工现场负责人邓顺彬分别对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安阳信益二期工程项目部经理马清违反国家规定,在没有查验刘领顺滑模施工资质的情况下,将烟囱项目承包给其施工,作为项目经理,不履行职责,对这起事故负有重大责任。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安阳信益二期工程项目部副经理郭良享、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安阳信益二期工程项目部烟囱工程施工员董志安、安阳信益二期工程项目总监程国忠、安阳信益二期工程烟囱项目现场监理孙栋梁、滑模作业队招募民工负责人张宝民等对这起事故负有重大责任,全部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这次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10名有关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记者 李敬欣 胡炳俊 实习生 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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