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15日电 发生在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境内的“6·13”特大交通事故原因初步查明:司机路况不熟、车速过快、弯路措施不当是造成这次特大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调查组成员、凤城市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赵文科介绍说,事故发生后,丹东市立即组成了“6·13”特大交通事故调查组。经过近2天的详细调查,发现驾驶肇事客车的司机并非是本车的司机。肇事的客车隶属于宽甸满族自治县东运公司,但已将车辆经营权承包给个人。这辆车的车主李某即是本车的司机。车上的31名乘客全是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到沈阳参加一个会议,以1300元的价格包了这台车,车主李某临时另找司机马某驾车。据车上的乘客反映,司机马某在回来的路上,曾走错了道。赵文科说,调查情况表明,司机对这一带道路情况基本不熟。
车速过快、弯路措施不当是本次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赵文科说,由于这一段弯路特别危险,司机开车到这都应该减速,采取相应措施。但从调查结果看,司机马某到此并没有减缓车速,也没有采取任何得力措施。最终酿成恶果。
谈到路况问题,赵文科说,在凤城境内,像这样危险的弯道有近200处,想要改造确实很难。至于这个弯道为什么没有设置“危险”警示标志。赵文科说道路建设和标志设置是交通部门的事情,但交警也有提醒责任。
作者:于力
来源:新华网
编辑:刘婧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