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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可移文物六成有火患 文物局要求作好维护

2004-06-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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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首席记者杨玉峰)由于历史的原因,本市不可移动文物的60%被单位和居民不合理使用。昨天,北京市文物局以公开信的形式,向全市文物建筑使用人提出安全要求,要做好文物修缮、维护和保养工作。
 
  市文物局在公开信中表示,目前,北京现存不可移动文物3500项,其中区(县)级、市级和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1000项,未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登记项目2500项。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不可移动文物的60%被单位和居民不合理使用。液化气的引入、大功率电器的使用、取暖做饭的炉火、无套管保护的电线等火险隐患时刻威胁着古建筑的安全。

  市文物局要求各文物建筑使用人,应认真履行责任:根据古建特点,做好文物的修缮、维护和保养工作;不得在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古建筑的主要殿堂进行生产、生活用火;在古建筑中进行宗教活动燃点香烛等物时必须设专人看管,确保安全;古建筑内引入电源或增加电气设备,需向文物和消防部门申报,经批准后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安装;在古建筑上,必须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避雷设施,每年雨季前,进行检测和维修;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必须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的需要;在古建筑保护范围内要有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在古建筑内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工具,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在重点要害部位,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建立并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文物保护管理安全责任制。(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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