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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一煤矿13名矿工窒息死亡3位矿长被判刑

2004-07-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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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阳 通讯员陈实)听到属下关于煤矿通风设施不完善的报告后,北京房山区小北桶煤矿矿长马永平却对此置若罔闻,导致13名下井矿工中4人窒息而死。近日,因构成重大责任事故,包括马永平在内的该矿3名正副矿长被房山法院判处1年零6个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12月17日早上,房山区史家营乡的小北桶煤矿副矿长李正平将手下的13名矿工派到井下。10时30分左右,工人所在工作面的煤层自然脱落,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涌出,将多名工人熏倒。事发后虽经抢救,但仍有4名矿工死亡。

  其后的事故调查报告确认,该矿通风系统的不合理是导致该起事故的原因。据介绍,在该矿长达170米的独头煤巷上山段内,串联安装了3台正压风机,没有安装负压风机。这些串联的压风机与风筒的出风口之间没有密封装置,致使工作面内出现了循环风,不能及时、有效地排除有害气体。

  法院查实,在该起事故发生前一天,矿长马永平接到了副矿长“矿井内空气不好”的报告,但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副矿长任全宁则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违规串联了压风机。此外,该矿的另外一名副矿长李正平因无视通风系统不合理的情况,并在出事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上述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房山法院分别判决马永平、任全宁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判处李正平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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