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8月8日电(旭鸣、朱立毅)为了使一楼的三间店面房变得宽敞,房主竟请人拆除中间的承重墙,结果房屋倒塌,造成一人死亡四人受伤。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近日判令房主赔偿受伤的装修工4万余元,装修包工头负连带责任。
房主夫妇沈某和吕某原在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有两间楼房,2002年,为了方便开店,这对夫妇又买下了隔壁的一间楼房。同年11月,夫妻二人将新买的楼房交给包工头张某装修。张某雇佣了包括泥工蒋某在内的四人,进行墙面粉刷等装修工作。
在装修过程中,楼房的女主人吕某为了通行方便和店铺美观,在多次征求他人意见后,决定拆除楼房之间的承重墙,打通店铺,装修包工头张某对此未加以制止。不料,在拆墙过程中楼房突然倒塌,造成楼内一名电焊工死亡,房东吕某找来帮忙的吕某父亲、伯父以及蒋某和另外一名泥工受伤。二楼歌舞厅内的人也随着倒塌的楼房掉了下来,所幸没有造成大的伤害。
事发当日,蒋某即被送往医院急救,共花去医疗费2万多元。嗣后经鉴定,蒋某的伤势已构成9级伤残。在治疗过程中,房东夫妇支付5000元,工头张某支付1.5万余元。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认为,房主吕某擅自指使亲戚拆除承重墙,导致楼房倒塌、蒋某受伤,因此房主沈某和吕某应负主要责任。包工头张某作为装修工作的承包人,忽视安全作业,未对吕某的行为加以制止,故应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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