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重化工基地,浙江省宁波市共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5200余家。不少企业安全设施、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间距不足,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宁波市将把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延伸至乡镇街道和部分农村,并加大对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引入县(市)区“一把手”和市直部门行政正职引咎辞职制度(据《现代金报》8月26日报道)。
应该说,对“引咎辞职”这四个字,公众并不陌生。在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因“重庆开县特大井喷事故”下马之后,2月15日在南北两座城市发生的两起特大火灾事故,使两名市长黯然去职,一个是时任吉林市市长的刚占标,一个是浙江海宁市市长张仁贵,紧接着各地一批官员自摘乌纱帽,中国政坛刮来一股清新之风。
刚刚起步的“引咎辞职”制度,自安全事故追责开始,然而作为一项制度,它却存在着明显的先天不足,在实施中很多地方普遍遇到一个问题:由于缺乏具体规定,各地在对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中,对官员“咎”的界定、“引”的程序,概念相当含糊,操作标准不一,不仅会造成理解偏差,还极易流于形式,成为一纸无法执行的“问责白条”。
宁波市出台县(市)区“一把手”和市直部门行政正职安全生产事故引咎辞职制度,将引咎辞职制度具体化,进一步凸显各级行政首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点中了当前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的软肋,无疑是一个狠招。
经过多年强力推进,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管无论从法制层面还是从体制层面来看,都日趋科学完善,然而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其中固然有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业主见利忘义等原因,但某些地方官求发展的狂热冲动冲淡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仍是一个重要原因。
执政意识中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一些官员特别是行政首长对安全生产缺乏重视,这才是安全生产中最大的“安全隐患”!而某些地方之所以频频响起煤矿爆炸声,也是因为从来没有官员真正直面矿工兄弟的鲜血,没将安全生产监管的“铁规定”落到实处,只是事后雷厉风行的整顿,做一些迟到的“履职”。爆炸事故能掀掉一座座矿井,却掀不翻一顶乌纱,这才是安全生产监管“年年喊、月月喊、天天喊”而不管用的最大原因。
把安全的“筋”变成官员头脑中最敏感的神经,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这根“筋”牢牢锲进官员乌纱帽,让它控制起那枝颤巍巍的“纱帽翅”。神气活现的“纱帽翅”并非地位的象征,它更说明了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当辖区百姓的工作生活失去安全保障,徘徊在安全隐患的巨大阴影中时,意味着地方行政首长和相关部门“一把手”的渎职和失职,让他们引咎辞职并不过分。只有把他们头上的帽子跟安全事故捆在一起,才能推动各种监管权迅速归位,保证监管权力资源不致空耗,想必在处处“高压线”前,任何“黑心老板”都要三思而后行。
作者:张培元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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