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一月六日电 (记者张恩)今天,随着山西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前年“六·二二”矿难涉案人石新泉接到法庭一审判处死刑的判决书,社会广为关注的繁峙“六·二二”特大矿难的法庭一审告一段落。
记者今天通过山西省有关部门获悉,二00二年繁峙义兴寨金矿的“六·二二”矿难中多名直接涉案人一审完结。被告人石新泉犯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殷山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被告人王建勇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舒仕兵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杨海龙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王全全犯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殷山、杨海龙各退十万元人民币赃款予以没收。
据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介绍,从去年十一月十四日起,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在繁峙县对“六·二二”矿难中直接涉案人石新泉、殷山、杨海龙等六人进行公开审理。
发生于二00二年的山西繁峙县义兴寨金矿区“六·二二”特大爆炸案共造成三十八名矿工死亡。据悉,“六·二二”特大爆炸案所涉及当地国家工作人员达二十一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八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十三人。十名处级干部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者三人,开除党籍者一人,留党察看者一人,撤销党内职务者三人,严重警告者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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