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0月29日电 29日凌晨,备受关注的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案”庭审结束。鉴于案情复杂、社会反响极大,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没有当庭宣判,而是决定择期宣判。
三天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引发火灾事故和大楼坍塌的直接原因等问题上进行了激烈交锋。由于受联合调查组委托而进行鉴定的湖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与衡阳市公安局聘请的专家就衡州大厦的设计和建筑质量问题作出的结论不一致,因此李文革等人的辩护律师对衡阳市公安局聘请的专家的鉴定人资格及过程提出了质疑。
因为起火时间对证明火灾是不是导致衡州大厦坍塌的直接原因至关重要,所以这一问题也一度成为庭审焦点。
由于此案复杂,涉案人数多,工作量大,28日的庭审不得不延长审判时间直至29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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