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报讯 从位于浦口区汤泉镇政府内的安徽“2·22事故”善后工作小组获悉:17名遇难者亲属和5名伤者将获得太平洋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170万元保险赔偿金。
据了解,车牌号为浙F-A3855的事故客车属嘉兴善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12月21日车辆起运时,在太平洋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购买了保险。2月22日晚,该客车在途经合宁高速公路浦口境内时,发生爆炸起火,导致车内17名乘客遇难,5名乘客受伤。事故发生当天,太平洋保险浙江分公司即派人赶到了浦口事故现场进行查证。目前,嘉兴善通运输公司已将这170万元赔偿金转到了江苏,主要用于预赔17名遇难者和5名伤者。
目前,客车爆炸起火的原因,有关部门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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