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于昨日凌晨1时许。当时建材厂正连夜制砖,突然听见“啊——”一声惨叫,周围工友发现清洁工刘维华落入一米多深的搅拌机。大家及时关掉了搅拌机,但刘已被搅得只剩下头颅和一小块肩膀,血肉和着泥浆还在搅拌机里翻滚。
1时20分,陈家桥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初步排除他杀可能。随后警方将剩余尸体送到附近火葬场。
据调查,刘维华46岁,一直未婚,家中有一个七旬老母,到建材厂上班仅5天,是该厂清洁工,负责砖厂所有区域的垃圾处理。
建材厂负责人陈昌远说,死者是原来的清洁工丁某自己“聘请”的。因为丁家中有事,找来刘维华临时顶替。自己对刘的到来毫不知情,所以事先未对其进行任何安全培训。
陈家桥镇负责人调查该事件的副镇长张太平说,事故发生后,政府已责令中锋建材厂立即停产整顿。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家聂天贶教授认为,如果刘上班5天单位却不知道,属于管理体制的问题。死者是在上班时间非正常死亡,属工伤,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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