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如何看待人均GDP与安全事故高发
我国经济发展正进入年人均GDP1000~3000美元的阶段。国际有人认为,这个阶段也正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认为:“事故高发期,只是说事故发生的概率较高,跟实际发生事故的频率是两回事儿。就像冬天是流脑高发期,但并不等于很多人一定会得流脑,关键要看我们怎么做。”
“矿难高峰不只出现于人均GDP1000~3000美元时期”,中国地质大学安全研究中心主任罗云教授说:“比如1960年,全国就连续发生了3次百人以上的特重大事故,其中包括死亡人数达到684人的山西老白洞瓦斯爆炸事故;‘文革’时期也是安全事故成串。这些都不能用GDP理论来解释。”
2004年底,山西省出台一项安全生产新规定:“煤矿事故死亡矿工的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但刘铁民不相信只靠高额赔偿金就能解决问题:“提高赔偿标准只是下策。提高赔付的目的在于迫使矿主在比较成本收益之后加大安全投入,改变‘买棺材比买药便宜’的现状,让矿主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避免发生矿难。但人命已经没了,再怎么赔也是为时已晚。况且,在能源紧张的背景下,利润的驱动足以让侥幸心理无限膨胀。”
刘铁民说,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工作重点要放在事前事中:“在英美等国,不是发生矿难之后才搞全行业停顿检查之类的,而是日常检查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就严厉处罚矿主。要是真发生了矿难,安全监察部门反而不露面了,露面的是联邦调查局,是公诉人。”
罗云依据“漏洞理论”说明,以往的伤亡赔付过低只是众多漏洞中的一个,现在即使略有改观也不能决定全盘局势。
赔偿20万元,能体现一个普通中国职工的生命价值吗?北京达飞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总裁、中国劳动保护企业协会副会长李志宪博士说:“虽然将矿工生命与经济成本并论看似冷酷,但如果算清经济账有助于维护生命,那就是必要且有效的。这涉及赔偿计算方法。以当前中国工人的平均工资标准和生命寿险推算,一位普通职工至少可以为社会创造100万元价值。100万,这才是一个普通中国人生命的最低价格,而且还不算因失去亲人而给家人带来的精神损失。”
我国安全生产还处于自然本能期
刘铁民把安全生产分为4个时期———
①自然本能时期。这一时期大多缺少相关法律约束,企业关心安全生产主要是为了避免设备厂房的损害和利润的流失,典型的口号是“生产要安全,安全为生产”。
②法制监督时期。这一时期的特征是:企业达到一定生产规模;对安全生产国家已制定一套专门法律;国家已有相当强大的安监队伍,发现安全漏洞会对企业严厉处罚。
③企业自律时期。企业内部的规章比国家法律还严格,安全生产已内化为企业的需求。
④安全文化时期。全社会都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基本道德,任何漠视职工生命和健康的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且为大众所谴责。
刘铁民认为,我国目前刚刚跨进第二个时期的门槛:“虽然我们已经有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但落实情况堪忧;虽然我们有了安全监察队伍,但能否胜任还有待考量;虽然已经有自上而下的组织体系,但中央与地方的职权责任如何确认却不明晰;虽然一次一次大检查,但懂行的人不多,检查流于形式……”
而李志宪则认为,由于安全生产在工作内容和方式上模糊不清,根本无法判断发生的矿难哪些是因为主管官员没有尽职而导致,哪些是客观因素无法避免。不分青红皂白“摘乌纱”,不仅不客观,而且会促成消极情绪。
矿难治理陷入怪圈
加强监管,一直是人们的希望所在。1999年,国务院增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由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负责的煤矿安全监察职能;2001年初,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2003年两会期间,国务院宣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同时在该局机关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初,国务院又决定把国家安监局再升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同时专设由总局管理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但在社会公众眼中,安监局更像“灭火队”,而不是监管者。公众经常看到的是:在矿难发生后,先是中央发指示要求全力抢险妥善处理后事,然后安监局领导带队到现场指挥抢险,接着是停产整顿或大检查,最后是处理相关责任人。公众很少能看到,安监局的日常安全监督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来自山西的人大代表张奎对地方上的安全监察很了解。他的归纳是:“矿主和安监人员见了面都兄弟似地胸脯一拍:‘没事儿,你放心!’然后双方就喝酒去了,根本不下井。”事实上,由于安监人才极其匮乏,很多人虽然做着这个工作但是其实什么都不懂。“有好些地方把安监队伍当作下岗分流的招待所。”张奎实话实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新任局长李毅中在做客新华网时说:“我讲一句土话,搞安全生产要六亲不认,要敢于严格要求,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当然还要廉洁执法。”但罗云认为,如果一个职业要求六亲不认,就很难有作为。罗云指出,行政力量的干预虽能“立竿见影”,但也最易反弹、最不治本,“比如对小煤窑的关停并转,理论上说应该最有效。但实际上,却是关不住也停不了———这就是行政力量的缺陷。”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则认为:治标猛药不断,但治本良药匮乏,矿难治理已然陷入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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