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3·19”矿难,就是有令不行的例证。3月19日中午12点15分,朔州市平鲁区细水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爆炸波及相邻的康家窑煤矿,造成两矿当班矿工至少70人被困。细水煤矿,是一个多次被明令停产整顿的矿。
记录显示,2004年10月19日,山西省煤矿安监局朔州市安监站,向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细水煤矿下达执法文书,要求其停产整改;11月5日,平鲁区人民政府又责令该矿整顿。接到两次执法令的细水矿把文书弃置一旁,我行我素,打着整改旗号,以产代整。
细水煤矿距离平鲁区主干道公路不到1公里,煤矿夜以继日不间断生产,运煤车进进出出,有关职能部门真的不知情吗?细水村村民说,至少乡里的领导会经常到村里或矿上来。
当地群众说,政府不断用文书勒令停产,是对“铁脑袋”举起“棉花棒”。其实,如果有关部门断然采取断电、限电或其他强有力的措施,细水矿就难以擅自生产下去。
近两年,为了把煤矿安全监察的触角伸向各个生产单位,形成“人盯人,不漏网”的严管格局,山西省各市建立健全了监管模式。记者从朔州市平鲁区安监局了解到,他们为全区67个煤矿共75个矿井派出了70个驻矿安监员。驻细水矿的安全监察员是朱义,但这位薪水优厚的“老监管”在事发被拘后,称今年2月份仅仅下过2次井,3月份1次也没下。这位安监员甚至连煤矿的雷管炸药放在哪里都不知道。
平鲁区安监局规定,驻矿安监员每月驻矿时间不低于22天,入坑次数不低于15次,不准弄虚作假、私通人情、包庇纵容。记者问细水煤矿的老职工,大家却一致反映没见过朱义。从平鲁区安监局提供的今年2月份安监员考评情况看,70多名驻矿安监员平均驻矿时间只有15天,最少的只有6天;而下井时间平均次数只有7次,最少的当月没有下过1次井。在这张表上记录细水矿驻矿安监员朱义下井时间是5次,而朱义被拘后本人交代2月只下了2次井,去年朱义竟然被评为“优秀安监员”,考评的水分可见一斑。
平鲁区还制定了《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驻矿安监员十二条权利》《驻矿安监员十项工作纪律》等三项制度。在这厚厚的文件中,驻矿安监员被赋予监察煤矿安全生产方方面面的权力,并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违规违章操作的行为依法采取检查、制止、责令停产和罚款等手段。对于细水矿擅自生产,朱义是不敢管还是不愿管?
在煤矿安全生产的链条上,有3个岗位是极其重要的: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和瓦斯员。前两者分别掌管着有序生产、规范操作和落实安全的重任,瓦斯员则更是安全的预警员、守护人,须臾不能离开现场。但细水煤矿的这3位要员却大唱“空城计”,出事那一天,当班的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瓦斯员都没有下井。
矿工说,因为是低瓦斯矿井,瓦斯员麻痹大意,整天在地面上闲逛,就是下井也不会坚持2个小时。事发前3天,细水矿已经有3位矿工在井下因有害气体中毒,由于救治及时而幸免于难。但不幸的是,这个凶兆并没有起到足够的预警作用。
专家说,低瓦斯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自然和地质条件的变化而变化;低瓦斯不是没瓦斯,通风不畅无人监测,会造成瓦斯积聚,一点即燃。
安全生产的核心在于“现场管理”,只要人手到场、责任落实、操作规范,就很容易发现隐患。一位有经验的矿长曾说过:安全生产不要轻信他人,不要指望代劳。要做到“我亲眼看了,我亲手做了,我亲自问了”。
“以包代管”为事故发生提供条件
新华网山西朔州3月26日电 (记者王炤坤、陈忠华)经营者坐收租金,包工者一味高产。当煤矿采矿权像建筑工程一样被矿主擅自发包时,这个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链条就极易线断珠散。
据细水村村民反映,发生事故的细水煤矿是细水村和堡子沟村合办的村办煤矿,2002年将其委托王应“托管”经营50年,条件是每年向乡政府上交15万元承包费,向村民们提供部分块煤做燃料。
取得经营权后,矿主王应又把井下出煤承包给了浙江温州人黄召林。黄召林组织产煤时,任命了几个“带班矿长”,自己极少下井,只催问产量,哪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黄召林兄弟俩仓皇出逃。
据矿主王应交代,矿上每日组织两班轮流生产,每班产煤300吨。村民们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当地的煤价去年以来每吨价格从不到100元上升到120元,后来又一直涨到现在的140元至150元,每吨毛利达到100多元,承包费再加上供应村民的煤,矿主开足马力挖上几天就足够了。
调查人员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以包代管”的案例。而在山西省的个别产煤县,小煤矿“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比例高达80%。在将煤矿成功承包到手后,矿主为尽快收回投资,一切围绕挖煤转,手里抓的、心里想的只是多出煤。只要能维持正常出煤,矿主们很少主动进行安全设施投资,也不愿下大力气提高管理水平。细水煤矿把数百万巨资花在皮带运输设备和巷道延伸工程上,而不愿为矿工配备最基本的自救器。
在当前煤市红火的背景下,一些小煤矿失去了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地位,而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煤矿“托管”之后,也放松了对安全的监察和管理,造成了安全监管的整体缺失。“以包代管”为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超能蛮干、技术落后是事故诱因
新华网山西朔州3月26日电 (记者王炤坤、陈忠华)在分析“3·19”朔州矿难原因时,事故调查组技术专家一针见血地指出,严重超能力生产,是事故发生的一个主要诱因。
细水煤矿设计能力是年产15万吨。矿主王应被拘后交代,今年细水矿追求的目标是年产40万吨。
为追产量,细水矿在井下同时布置了6个工作面,大巷开皮带运输机2部,开刮板采煤机2部。按业内人士估计,这样的生产规模年产量可达60多万吨,相当于产能设计的4倍。技术专家分析,像细水煤矿这样的条件,通风简单,掘进和回采各开1个工作面就可以了。多头掘进、多头回采造成工作面“无风生产”“盲巷”增多,极易造成瓦斯积聚。
为了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细水矿连春节都没放过一天假。为让来自四川、湖北等地的民工放弃回乡过年,细水矿春节期间就用“双薪”的办法鼓励多下井,即每吨原煤生产的劳务价格提高一倍。
细水煤矿采用的是落后的“房柱”式开采,为了夺高产,只能实行人海战术。细水矿最多时曾经组织200多人的壮观阵容,三班倒加紧出煤。因此,对矿工没有培训。四川籍矿工罗元兵告诉记者,他和老乡到矿的第二天就下井了,连自救器都没听说过。由于挣钱的压力,民工对岗位培训也缺乏积极性,为早日到岗谎报经历者大有人在。
山西省许多地方煤矿的工人,相当一部分是亦工亦农的“双栖工”,下班种田拿锄头,放下锄头入矿井,而且这些本地人往往占据着瓦斯员、带班人、电工等重要岗位。
专家指出,煤矿安全生产根本出路在于科技进步,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对那些工艺落后、浪费资源、安全无着的小矿该并则并、该关则关。对矿工尤其是初从业者,要由政府部门组织强制培训,合格者才能被煤矿聘用,煤矿无权直接聘用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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