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昨日上午,备受牛城市民关注的2004年11月9日发生在邢台市的特大交通事故案在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次事故造成邢台市高开区王快镇北屋村学校教师荣朋秀及学生吕晓菲等8人死亡、学生辛晓健等24人受伤。
上午9时,在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里,原告席上坐着30多人,他们都是在去年11·9特大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亲属。看到两名被告人后,人们不禁想起了那痛心的时刻,旁听席上发出了阵阵抽泣声。
公诉人和原告代理人指控2004年11月9日中午12时05分,河南驻马店人赵风宇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南外环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被在车上的邢台市直公路管理站南外环交通停车场雇佣人员赵立峰抢夺方向盘,致使车辆侧翻。车上的60余吨槽钢散落后,造成在路东侧等待过公路的邢台市高开区王快镇北屋村学校教师荣朋秀及学生吕晓菲等8人死亡、学生辛晓健等24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邢台县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立峰、赵风宇应分别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庭审中,公诉人对赵立峰以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赵风宇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原告代理人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
无论是原告代理人、公诉人还是被告及其代理人都对在这次事故中死伤的师生及其亲属表示了同情和慰问,均表示应该对他们进行最大可能的补偿。各方都依据相关的法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经过近7个小时的庭审,就民事赔偿一案原被告都同意调解,如调解不成法院将择日与刑事一案一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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