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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液氯泄漏事故两名肇事者被捕

2005-04-11   来源:扬子晚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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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子晚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3·29”液氯泄漏事故发生后,淮安市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10天紧张办案,9日将肇事者逮捕。

  事故发生后,淮安市公安局左锁粉局长亲自挂帅,专案组组长张庆平带领交巡警支队曹勇副支队长等专案组成员奔赴山东、南京等地调查取证,固定相关证据,为事故的侦破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为加快案件侦破进展速度,提高办案质量,淮安市公安局集中法制、刑侦、治安、交巡警和清浦公安分局4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6个工作小组调查取证,并积极与淮安市、清浦区两级检察院沟通、协调。“3·29”液氯泄露特大事故直接肇事者康兆永(男,1975年7月2日出生,山东济宁任城区人)、王刚(男,1967年8月4日出生,山东济宁宁阳人)已于4月8日下午被淮安市公安局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并于9日上午执行。尤希华 朱鼎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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