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5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15日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山西省近期两起煤矿瓦斯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通报说,3月9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岭底乡香源沟煤矿二坑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5人受伤。3月19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白堂乡细水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并波及相邻的康家窑煤矿,两矿共计72人死亡。
通报指出,山西省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惩处:一是将两起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犯罪的煤矿矿主或法定代表人等9人、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犯罪的4人以及涉嫌玩忽职守罪的1人依法逮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吊销了两矿的所有证照,由政府收回两矿的采矿权,对资源进行公开拍卖。三是加大事故的经济处罚力度,对交城县香源沟煤矿及矿主的非法所得进行经济处罚3501.92万元。对平鲁区细水煤矿,待事故调查后也要依法比照此数额处罚。
《江南时报》 (2005年04月16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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