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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农民工7月1日起可先行办理工伤保险

2005-05-16   来源:新快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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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报讯 (记者 周继坚 通讯员 吴子因) 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的矿山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可先行办理工伤保险。这是记者日前从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不少农民工很想参加工伤保险,但由于过去要求“三险同征”,不少农民工又不想全部参加,结果也就享受不了工伤保险保障,而一些老板借机不为农民工参加社保,由此导致建筑等流动性强、危险性大的行业出现工伤事故后,外来工权益受到损害。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及省劳动保障厅的有关通知,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推出了上述措施。同时,对劳动保障部通知规定的“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伤害或者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明确,对符合这种情形的工伤认定工作,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所在区、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按照省劳动保障厅的通知,伤残津贴的核定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如果其月平均工资达不到统筹地区月最低工资水平的,按月最低工资额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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