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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番禺一船厂发生爆炸5死6伤

2005-05-27   来源:信息时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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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海船厂发生爆炸后,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在现场调查。黄亦民 摄


  游宁丰等省市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善后处理 林树森作出5点重要指示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宪锋) 昨天下午3时40分许,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胜海造船厂一艘停在江边的万吨大型轮船上的氧气瓶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事发后,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和广州市有关领导到现场指挥灭火和救援工作,游副省长在现场召开会议,要求加强对工厂安全生产的监察力度,确保工人生命安全。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林树森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作出5点指示:一是有关部门和番禺区要全力以赴,千方百计救治受伤人员。二是要妥善做好事故中死伤人员的善后工作,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三是事故发生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迅速开展调查,排除危险隐患。四是要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五是番禺区要从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并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防类似重大事故再次发生。

  正在外地考察的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广宁指示,该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未整顿完不准开业。接报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元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朱穗生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有关善后处理工作的开展。

  船厂:省市领导赶赴现场指挥救援

  昨天下午,记者接报后迅速赶往番禺区石楼镇,在通往事发现场的公路上,每个路口都有交警指挥车辆和负责警戒,气氛相当紧张。

  当记者来到番禺区胜海船舶修理有限公司门口时,发现大门已经关闭,门口有消防人员和该厂保安看守。站在厂门外,可看见该厂占地大约有2万平方米左右,工厂不远处就是珠江,其岸边停着一艘万吨大型船只,船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宏港”字样。厂内还有石楼镇4台消防车待命,准备随时参加扑火行动。

  据悉,昨天下午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副省长游宁丰和广州市主要领导及番禺区领导赶到现场视察爆炸情况,指挥灭火和到医院看望伤员。

  昨天下午,游宁丰副省长召开事故现场会,要求全省各部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查出安全隐患,加大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大中小企业,以确保工人安全和社会稳定。

  记者昨晚8时40分离开现场时,仍有省市领导在现场布署其它工作,在回报社的途中,仍有消防车闪着警灯向修船厂驶去。

  目击者:听到巨响还以为自己厂出事

  胜海造船厂旁边是一间工厂,据一名四川籍的工人介绍,在昨天下午3时40分,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当时以为自已厂出事了,可出来后才得知是造船厂里面发生爆炸了。

  据目击者介绍,爆炸发生在停在岸边那艘名为“宏港”的被修理船只上,据了解是造船厂的工人靠氧气瓶在船只上作业时,氧气瓶突然发生爆炸。

  事故发生后,远远就可看到受伤的工人在船只上沿梯子往岸上跑,船厂老板在事发后,迅速组织车辆将受伤的工人送至附近医院进行治疗。

  据记者了解,其中有3名重伤者被送往番禺区人民医院抢救,伤势较伤的工人则被送往石楼镇人民医院和市桥其它医院救治。

  安全监督局:公布5名工人死亡6人受伤

  据悉,昨天下午胜海船厂发生爆炸事件后,附近工人迅速打110、119、120求助,番禺区公安局、消防大队先后派出20多辆消防车和交警、治安警车辆,60多名警察至现场指挥处理。

  据了解,氧气瓶在爆炸后,引燃船上其它易燃物品,但火势并不大,只有少许烟升空。消防车到达现场后,迅速将火扑灭。但留守最少5部消防车至现场待命。

  据悉,昨天晚上7时许,番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媒体通气会,简单地公布了爆炸案情,已经证实有5人死亡,最少6人受伤,有些轻伤者昨晚已出院回家。初步了解到“宏港”船是修理船只,氧气瓶之所以发生爆炸是工人没有按安全程序作业而引起,但具体原因还要进一步调查。

  该船厂半月前发生厂房坍塌 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

  5月13日,胜海造船厂在建厂房发生坍塌,一名施工工人当场死亡,另有6人受伤。据悉,坍塌厂房建在石楼河岸边,厂房总面积约400平方米,坍塌位置位于厂房左侧,坍塌面积将近一半。坍塌厂房外墙直接砌筑在防洪河堤上。一熟悉内情的人士表示,根据规定,防洪河堤上面严禁修建建筑物。

  当时有工人分析,按正规程序,应先把地面水泥铺好,再铺楼面。但该厂房室内地面一直是泥土,在未经过改造的情况下,就开始建墙并在房顶灌水泥。另外支撑楼面的是几根顶木,由于房顶较高,很多顶木是用钢丝捆绑后几截接在一起的。房顶压力增大,地面过于松软,顶木本身又容易断裂,所以才导致坍塌悲剧。

  据了解,胜海造船厂系由浙江籍老板投资的私营企业,公司有员工200余人。

  编辑点评 生产安全工作绝不能走过场

  邓璟

  番禺区石楼镇一家造船厂发生氧气瓶爆炸,初步情况造成5人死亡。此前的5月13日下午,该造船厂在建厂房时突然坍塌,一名施工工人当场死亡,另有6人受伤。

  两件事时隔才10余天,发生事故的又是同一间厂,事件的背后,带来的是血的教训和反思:那就是生产安全工作绝不能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安全生产”说得多了,在大多数建筑工地、生产现场,我们常常能看到大幅的口号标语:“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安全第一”……,涉及操作的安全标准和相关规程也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地贴在显眼的地方,缘何这些警示、规则均未能奏效?一切的一切,还不就是我们习惯于口号式的工作!

  笔者认为该造船厂事故频发的根源,不在于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而是缺乏良好有效的执行,也就是说:事故的发生一定是与人员失职渎职有关了,他们未能从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工作,他们对造船厂的两起事故理所当然要负上责任,应该接受严惩。再好再完善的规章制度,归根究底都是要靠人来执行和监督的,只制定规程,而不对规程执行进行监管,好规则也会成为花瓶式的摆设。

  两次血的教训,然而该造船厂并没有吸取教训,短时间内就又发生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我们的心中不会没有疑惑:究竟有没有人对上次的建筑坍塌事故负责?究竟有没有相关负责人部署更为有效的安全保障工作措施?

  要让有关部门和人员真正重视生产安全工作,仅靠道义上的呼吁和小小的训诫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运用法律和制度去严格约束他们,让他们再也无力承担失职渎职的成本,这是惩治、确保生产工作安全的一剂良药。地处番禺的该造船厂,再也不能发生第三次安全生产事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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