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汽车报》报道,《汽车侧面碰撞安全法规》有望于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新定型的车型将自法规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对于再生产的车型自法规颁布之日起36个月内开始实施。
国外很早就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碰撞法规,由于欧洲的强制认证方式与我国的认证方式相似,在测试方法、碰撞角度等方面都更符合我国国内的检测条件和实际情况,也更加易于实施,所以我国最终确定以欧洲ECE碰撞法规为基础,依据我国情况进行了一些细微修改。
《中国汽车报》在报道中援引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汽车安全技术分会秘书长、汽车碰撞试验室主任张金换教授的话,“我国实施侧撞法规的时机已经成熟。”
报道称,正撞法规在1997年就已经完成,但由于国内试验、车辆条件等方面的限制,一直到2000年才正式出台。但是侧撞法规主要要求的是车辆侧门结构的安全性,与正撞法规对车辆多方面结构的要求相比,达标相对容易。在进行车辆结构调整时,主要改进侧门和B柱设计,在侧门上加装防撞杆。国内试验条件也基本具备,只需在原有正撞试验场上建立移动台车,并使用不同的模拟人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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