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9日电 雄港28日晚发生重大撞船意外,造成41人受伤。部分乘客指称高雄市府所属渡轮“旗鼓二号”撞上货轮“大立轮”,发生意外时渡轮上驾驶座无人,但市府方面否认。港务局深夜勘验及调阅雷达纪录等资料,初步认定渡轮未依规定停车让出航道造成意外。
据台湾媒体报道,发生撞船意外的“大立轮”,由金高海运公司代理,船重498吨。“旗鼓二号”渡轮为高雄市府轮船公司所有,重122吨。意外发生时,渡轮上约有50名旅客。
据调查,“大立轮”28日晚8时30分从高雄港16号码头出海,载货到金门。20分钟后航行到高雄市旗津轮渡站前方第一港口主航道时,与从鼓山轮渡站开往旗津的“旗鼓二号”相撞。
“旗鼓二号”的船头笔直撞上“大立轮”的右舷艏,船身剧烈摇晃,船首受损,旅客及停在底层的机车因巨烈撞击东倒西歪,有的人受伤流血,尖叫声四起。“大立轮”右舷则被撞出约长2米、宽1米、深半米的凹痕。
其中不少乘客是被倒下的机车压伤或撞到船身受伤,但多数均为皮肉伤,没有大碍。高雄市府表示,41名伤者都在“轻伤范围”。
港务局表示,货轮因冲力大紧急停车困难,若与渡轮在主航道相遇,依规定渡轮应停车让道,但从乘客的说法及雷达图显示,渡轮可能应担负大部分疏失责任。已漏夜要求两船船长做海事报告再送鉴定,以厘清肇事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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