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娄底市纪委和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手侦查一起官煤勾结大案,初步查出新化县某副县长、矿管局长、煤炭局长等32名党政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新化支华等3家煤矿参股总额159.5万元,共分得红利93.25万元。
官煤勾结到底有多深?在吸纳众多官员股的煤矿里,一年多时间内发生6起安全事故共死亡6人,矿老板康建国却依然亦官亦商,被吸收为镇安监员,被评为“省劳模”,获得“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被推荐为“全国劳模”。
9月22日是官煤撤股“最后通牒”的最后期限。全国上下,发起了对官煤勾结的战斗。如何切断官员与煤矿的黑色利益血脉,是这场战斗胜利的关键。
揪出32名“影子股东”
2004年底,一封举报信引起了娄底市多位领导的重视。信中反映新化县温塘镇支华、雄兴两矿销毁盈利账目,大股东吃小股东,党政干部入股等问题,并反映矿老板竟身兼镇安监员,被评省劳模。
数位市领导批示:作为典型案子来查。
娄底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悄悄成立了以副支队长李雄为组长的专案组。初查历经了半年,专案组展开了大量细致隐秘的调查,案情逐渐清晰。
因为涉及到党政干部参股分红,娄底市纪委和经侦联手行动。
5月19日,公安机关迅速控制了包括康建国在内的11名煤矿大股东。新化县雄兴和支华两煤矿问题很快水落石出,两矿共销毁盈利账目1000多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煤矿管理人员康建国等私分煤矿利润600多万元。
更令办案人员吃惊和感到棘手的是,案中同时发现有32名党政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在矿里入股,差不多涵盖煤炭征管所有行业和部门,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2005年5月,娄底市公安局向娄底市委政法委书记易春阳汇报案情,易春阳批示:“你们要查准,一查到底!”
纪检和经侦联合调查得知,煤炭局、地矿局、安监局、温塘镇等单位32名国家公职人员,在康建国煤矿共计入股100多万元,其中支华煤矿入股63.5万元,雄兴煤矿入股56万元,另还在珠溪矿入股40万元。入股官员两年内共计分得红利93.25万元。按照每股多少利润分红,2003年、2004年两年,支华煤矿每股分得红利70%,雄兴煤矿分得红利80%。
据纪委办案人员透露,查案时,32个股东,无一以自己名分直接入股。当地的工商注册登记无法查到其详细状况。他们的股份都集中在康建国个人名下。康建国按照煤矿利润,每年给他们按比例分红。
官煤勾结下的发家轨迹 康建国何许人也?
在温塘镇里,公共场合,人们称呼他康主任,他是镇安监员,但是在支华、雄兴煤矿里,人们都称他康总。而在支华村,老一辈的村民人仍习惯叫他建国伢子。
矿老板、国家干部、省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人大代表、乡镇安监员,康建国的身份有点让人眼花缭乱。
像大多数发迹的矿老板一样,康建国财富积累迅速。
10多年前,康建国还是支华村一个不名一文的普通村民,大多数人都理直气壮叫他建国伢子。
1993年,温塘镇村民自发创办了支华煤矿,当时发展股东183人,累计股金50多万元。康建国是个小股东,投资了5000元。1996年,煤矿开始出煤,一场持久的股权争夺战开始。
由于股东人数多,人心不齐,煤矿管理混乱,正常生产难以维持。沧海横流,小股东康建国显出“英雄本色”。据知情人介绍,康建国采取切断水源,强行封矿,组织打手殴打矿里人员,煽动装煤不给钱等种种手段,致使煤矿陷入瘫痪,董事长被迫辞职。
知情人还透露,1998年6月26日,康采取拉拢、威胁、恐吓等手段,召集举行了“董事会、矿务会联席会议”,不久,董事会制订了承包支华煤矿承包方案。这个方案的制定者康建国等代表发包方签名,结果成为了实际承包者。以每年上缴利润21万元承包该矿,承包期5年。承包合同上签名的董事只有3人,不足半数。
据村民们反映,康建国簒取煤矿之所以这么顺利,是因为获得了当时镇领导段某台前幕后的支持。当时镇干部主持投标会,面对股东的抗议,一名镇干部说:我受段镇长委托而来,今天大家同意也得承包,不同意也得承包,出了问题由政府负责。投标会上,其他股东推举的康全才前来投标,被康建国等轰了出去,并扬言要打断他的腿。
康建国承包煤矿后,陆续吸纳了镇政府、煤炭、矿管、安监、税务、派出所等相关主管部门多名官员入股。
康的强势承包引发了与股东长达8年的官司,股东们甚至反映到了国务院。但这并未影响到康建国迅速地积聚财富。
2003年,康建国出面以每年上缴135万元承包雄兴煤矿,组建了463万元股份,其中留了几十万元股份,由康出面,安排给相关部门党政干部。
以官煤勾结的强势手腕,康建国把持了村里支华、雄兴两矿,独成其大,成为村里靠两矿养大的老板。
伴随着村民们不停地揭发,“与全村多数人为敌”的康建国不仅安之若素,反而迅速显赫发达。
康建国最不把闹事的村民放在眼里,他习惯扬言:“打死你们也无处申冤,最多花3天的生产来打发。”
村民介绍,康建国养着打手,上头又熟得很。村民暗里向上反映,明里不敢得罪他。2004年,矿工曹光晖挖矿受伤后,家属到支华煤矿为其讨要医疗费用,结果被矿里召来的数十名不明身份者打伤,相关医疗费用至今被拒付。支华村民反映,像这样的打人事件已见怪不怪。
老鼠变猫
老鼠得道变猫。深得钱道的康建国也由矿老板变成专管矿老板的“官”。
在煤矿股权的争夺中,康建国最能体会到政治身份的重要性。
通过他的活动,经温塘镇党委、政府研究一致表决通过,并报新化县相关部门批准,康建国摇身从矿老板荣调镇里,当上了国家干部,分配在经管站担任镇安检员,负责全镇安全生产。
村民们反映,康建国作为镇安检员,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整顿期间,别的煤矿都奉命停产,唯独他的支华煤矿照产不误。
从2003年8月到2004年11月,康建国控股的支华和雄兴煤矿连续发生6起安全事故,共死亡6人。
康建国何以成为镇里的安检员的呢?
在这起官煤勾结大案中,查出的4名先后任温塘镇主要领导的康某、刘某、段某等已被就地免职,立案侦查。据说四人还被查出收有“红包礼金”,数额巨大。相关内幕将等待办案机关揭晓。
娄底市纪委和公安机关目前已查证4人均在康建国煤矿入股2--4万元。
此次查出的32个国家干部名单中,税务部门占有多人,国税地税均有,甚至分管该矿的基层税收征管员都在矿里入股。
与此同时,办案人员在侦查中发现,煤矿的账务管理相当混乱。而税务部门存在严重的监管职能缺失。侦查发现,两个矿总计销毁盈利账目达1000万元以上。销毁的目的有2个,一是小范围私分,二是偷税逃税。
2002年底,煤炭行情看好,康建国提前终止支华煤矿承包合同,重新组建股份,吸纳支华村民、社会人员及党政干部股金共计604万元。康占股份67万元,仍为法人代表,矿长。2002年元月,康建国召集其他6个管理人员开会,决定每月集体对财务清底一次,将不需要做账的收入和支出凭据销毁。
在雄兴煤矿,康建国也如法炮制。2003年12月21日,康建国召集雄兴煤矿12名管理人员开会,订立攻守同盟,决定隔一段时间就把账目清理一次,把不需要做账的收入和支出凭证销毁。
在支华、雄兴两矿,管理班子每人每年都能分得几万、十几万的私分红利。仅2003年和2004年两年间,雄兴煤矿私分盈利301万元,支华煤矿亦私分300多万元。康建国本人私分120多万元。而康建国每个月在矿里报销几万、几十万费用,无人监管,只要一张领条就行,月底就把领条销毁。
矿老板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随着财富的超常规膨胀,康建国在政治上也超常规跨越。
在纪委和经侦支队的侦查中,办案人员发现,作为“边缘化”的部门——县总工会有多名干部在康建国煤矿入股分红。然而,回顾康建国的头衔,一目了然。
2004年,是康建国政治上突飞猛进的一年。
在“康建国到省里、市里活动,请工会的某某领导吃饭”这样的传闻中,2004年4月,煤炭老板康建国不可思议地被评上了省劳模,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2005年温塘镇更进一步,推荐康建国为“全国劳模”。3月22日,镇里专门召开“推荐康建国同志为全国劳模推荐会”。新化县总工会主席亲自到会主持“民主测评”。结果,43名与会人员全票通过,康建国100%通过民意测评,被推荐为全国劳模。包括书记、镇长在内的9名与会人员发言表示:“完全支持和赞同”。
镇党委书记康某发言尤为“精彩”。为了康建国能被推荐,身为镇党委书记的康某如此表述:“很多同志对康建国同志比较了解,他原是支华煤矿安检员,敬岗爱业,兢兢业业,通过加大安全投入,更新安全设备,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同时狠抓安全教育,并经常下井亲自进行检查,做到了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调他到镇里来担任全镇的安检员。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温塘近三年来未发生一起任何重特大安全事故,因此,推荐康建国同志为全国劳模,我个人完全支持和赞同。这荣誉不仅属于其个人,也属于全镇人民。”
不足2个月,镇里极力推荐的“全国劳模”事发。
愤怒的村民跑到省总工会告状,省里将康建国的推荐材料打了回来,要求复议。正在“复议”当中,5月19日,娄底市经侦支队依法将康建国控制。
破解腐败与血煤的关联定律
国务院办公厅曾对官商勾结下发“最后通牒”:9月22之前不主动撤出投资者,一律就地免职。
明日就是“最后通牒”的最后期限。
此次被查出参股分红的32名官员,除4名涉嫌收受红包礼金的官员被免职立案侦查外,其他皆被免于处分。办案部门将其获得的红利全部没收,上缴财政,其股份统一委托,协议转让。20名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惊悸中领回了自己的股金。
一位参股的干部惊悸之余坦言,自己在“最后通牒”期限内“事发”确实是万幸了。
但办案人员却喜忧参半:“娄底在两年前就治理官煤勾结,但是这个案子还是让我们吃了一惊。”
康建国的煤矿一年多时间内发生6起安全事故,共死亡6人,非但没有受处罚,作为矿主,反而不断“高升”,成为镇里负责煤炭安全生产的安检员,被评为“省劳模”,获得“五一劳动奖章”。事实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几乎无人不知康建国是矿老板。钱就像试金的强酸,不管是多锋利的矛,遇之马上消融。
对此,娄底市委一位领导认为:煤矿的有效治理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加强监管的问题,而是如何加强对监管者的监管问题。从现实利益格局中求解,“县官”不如“现管”。以利益资源交换获利;或凭合法伤害能力得利是官员牟利的两种途径。从被查处的32名参股者身份来看,有副县长、乡镇书记、镇长、税务部门干部、煤炭局长、安监局长、矿管局长、公安民警等。差不多涵盖所有征管部门。显然,这并不是相关部门的干部道德素质缺陷。而是监管制度的缺陷。
这位市领导认为,如何用好官员个人的自由裁量,如何去有效地、制度化地监管管理煤炭生产的官员,才能破解腐败与血煤死结,娄底正在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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