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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木龙沟铁矿两矿工遇难 矿方隐瞒不报

2005-10-15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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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3日中午,本报接到读者报料:11日中午,洛南木龙沟铁矿970矿洞28号矿体发生安全事故,两名矿工死亡。矿上隐瞒不报,于11日晚将死者送回老家。

  13日晚7时许,记者跟随洛南县安监局3名工作人员赶到木龙沟铁矿调查,正在值班的木龙沟铁矿矿长助理赵立平、安全生产科科长张辉等人都表示没听说过这件事。安监局工作人员进矿井检查,但并无所获。
 
  昨日下午,记者从在木龙沟铁矿调查的洛南县公安局石坡派出所民警口中,终于证实了事故的真实性。

  矿方收买记者被严词拒绝

  昨日下午,矿上一位干部突然把记者拉到一间办公室里,拿出几个颇有“内容”的信封,希望记者收下后将这起安全事故“大事化小”,被记者严词拒绝。

  随后,矿上拿出一份发生事故矿洞的承包合同,声称出事故的970矿洞已经被陕西天宁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承包,采用的是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民事责任的总承包方式。发生安全事故,木龙沟铁矿只负监管责任,其他责任则由陕西天宁矿业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对于事故的瞒报责任,该矿有关人员称,承包方没有向他们汇报,他们并不知道出现了死亡事故,所以不存在故意瞒报的情况。

  然而,一位事故发生时就在现场的陕西天宁矿业工程有限公司员工说,事故发生后,木龙沟铁矿副矿长陈某的车刚好从970矿洞旁经过,他告诉陈某矿洞里出事了,希望能借他的车送伤者去医院。后来,发现伤者已经死亡,这位工作人员还给陈某打了电话,说两个矿工都死了,车用不着了。

  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说法,事故发生后,至少木龙沟铁矿一位副矿长是知道这件事的。

  安监局称这是典型的瞒报

  14日上午刚刚赶到木龙沟铁矿的陕西天宁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程明录告诉记者,发生事故的970矿洞28号矿体由于存在安全隐患,已经在9月中旬被公司宣布为废弃矿体,10月11日,两名钻工张建福和张学成违规到28号矿体打钻,被掉落的石头砸倒,其他矿工发现时两人已经死亡。目前,他们公司已经和张建福的家属谈好了赔偿协议,赔偿金额是8万多元。而张学成的家属要求赔偿26万元,双方正在协商。

  据洛南县安监局调查,事故发生在10月11日上午10时40分-11时之间,虽然天宁公司声称970矿洞28号矿体已经废弃,但并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事实上仍然在“残采”。而事故发生后两天多矿上没有向安监局汇报,已经违反了《矿山安全法》,是典型的瞒报。此事也引起了商洛市安监局的重视,已派员前往木龙沟铁矿配合洛南县安监局调查。到底是谁在瞒报,真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薛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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