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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花炮销售点1月22日开卖 “十五”后才能撤

2006-01-11   来源:法制晚报北京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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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起市民就可在五环内购买到各类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正月十五以后才能撤摊;燃放烟花爆竹发生意外,受害人可以向质监部门申请质量鉴定。

    这是记者今天(1月11日)上午从市烟花办了解到的信息。

  1月22日起可买烟花爆竹

    据了解,1月15日之前,全市所有合法的烟
花爆竹销售网点都将被确定下来。22日起市民就可以在五环内购买到各类正规烟花爆竹。

    由于今年是实行“禁改限”的第一年,政府将随时对烟花爆竹的销售情况进行掌握,判断市场的供需,及时对畅销品种进行补充。

    正月十五前不能撤摊

    市烟花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销售网点正月十五以后才能撤摊。市烟花办人员在此提醒市民,烟花爆竹随放随买,别在家中囤放。

    销售网点在销售烟花爆竹期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剩余的烟花爆竹可以在正月十五以后退回到北京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公司将派专用运输车将花炮拉回并退款。

    私自进货最高罚10万

    如果销售网点经营者出现从私人手中进货,或者从正规渠道购进一部分,再低价私自购进一部分的情况,执法部门将吊销该销售网点的销售许可证,取消该销售网点,没收违法花炮,对责任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责任人将被列入“黑名单”,3年之内不得再从事烟花爆竹的销售经营。

    在正月十五之前随便自行撤销摊位,或者将各品种的花炮都打开的,销售者也将不能退货。

  出现意外可鉴定质量

    市民一定要到正规销售网点购买,认准“燕龙”标志。购买花炮时要索要发票。

    发生意外事故时,受害人如果觉得烟花爆竹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发票为依据要求质监部门给予测试鉴定。

    北京市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进行质量检验,将通过各项实验给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仲裁结论。

    销售者认为事故是由于受害者没有按照燃放说明正确燃放造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

    退货须知

    销售网点有仨考核条件

    为保证市民的购买需求,销售网点在正月十五之前不能随便自行撤销摊位。

    销售网点不能私自从生产厂家、个人手中购进烟花爆竹。

    为避免在正规花炮中掺入违禁、非法的烟花爆竹,要退回的每一品种的烟花爆竹不能打开2箱以上。

    以上3点,将作为销售者退货时的检查标准,各执法单位在销售期间将随时进行检查,市民也可以进行举报。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将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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